可以。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的規(guī)定,從既要照顧群眾合理需要,又要制止通過郵寄方式倒賣煙草及其制品的原則出發(fā),現(xiàn)決定恢復煙草及其制品的郵寄業(yè)務,具體通知如下:
一、各地從1993年3月1日起恢復煙草及其制品的郵寄業(yè)務。
二、郵寄卷煙、雪茄煙每件以二條(400支)為限(二者合寄時亦限二條)。郵寄煙葉、煙絲每件以五公斤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過十公斤)。
三、用戶郵寄煙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準多件郵寄。郵電部門要加強收寄驗視,防止一次多件或多次交寄的做法,并嚴格郵件封裝,確保運遞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