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未交接完拖欠工資是否合理(公司以未交接完為由,拖欠工資)
2023-08-19
更新時間:2023-08-19 17:43:42作者:佚名
一、績效不達標可以辭退員工嗎?
不可以,正式員工績效考核不合格辭退是不合法的,一般在企業(yè)認為此崗位不適合而進行調崗最后確定不適合這個工作而進行解除勞動合同的才算是合法的,并且用人單位也不會承擔任何的經濟賠償。
要以勞動法關于辭退的規(guī)定辦理,比如調換崗位仍不能勝任則辭退才算是合法的;
企業(yè)需要做的:
1,績效考核標準應當通過民主程序制定,并經公示或已告知勞動者。
2,保留績效考核、培訓或調崗的相關證據。如用人單位以員工績效考核不合格,進而認定其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對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承擔舉證責任。舉證責任的范圍包括:績效考核標準、績效標準經民主程序制訂并公示、公告證據、員工績效考核材料、培訓或調崗證據、培訓或調崗后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證據。
二、企業(yè)辭退的原則是什么?
企業(yè)對違紀職工要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切實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幫助他們改正錯誤。對于那些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后仍然無效的,可以按照規(guī)定予以辭退。
企業(yè)辭退違紀職工堅持實事求是,嚴格按照規(guī)定辦事。如發(fā)現辭退不當的,要及時糾正;發(fā)現確屬企業(yè)領導人濫用職權打擊報復的,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企業(yè)對被辭退的違紀職工,要認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簡單從事,防止矛盾激化。辭退后,本人要求遷移戶口的,按戶口遷移規(guī)定辦理。
三、辭退職工條件是什么?
企業(yè)對有下列行為之一,經過教育或行政處分仍然無效的職工,可以辭退:
1、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2、違反操作規(guī)程,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3、服務態(tài)度很差,經常與顧客吵架或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4、不服從正常調動的。
5、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不夠刑事處分的。
6、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的。
7、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符合除名、開除條件的職工,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
員工的績效考核不符合規(guī)定,就代表此員工沒有能力勝任此工作,但如果用人單位經此理由而進行辭退員工那么這種做法就算是違反了勞動法,但如果用人單位在和勞動者簽訂合同的時候就有此說明的話,那么就算是合法的。
需要注意的是,我國的用人單位可以主動合法的解除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的情形,是在法律中有明文規(guī)定的,如果是用人單位違法辭退勞動者的,此時就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了,勞動者可以通過協商、仲裁、訴訟等手段,維護自己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