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規(guī)定立遺囑如何立? 訂立遺囑的方式
2024-01-11
更新時間:2024-01-11 20:11:31作者:未知
一、被繼承人去世后不得繼承的遺產有哪些?
1、被繼承人非法取得的財產;
2、不屬于被繼承人所有的財產;
3、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根據(jù)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
4、與被繼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財產;
5、不可繼承的其他財產。
二、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jù)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后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后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并遞交上訴狀。
三、遺產的法定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四、遺產繼承糾紛的立案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五、遺產繼承糾紛的訴訟費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fā)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事實上,法律制度中對遺產的定義是,當事人去世時遺留下來的個人合法財產,如果屬于遺產,一般遺產都可以被繼承,不能被繼承,說明這筆財產不能被定性為遺產。比如宅基地,宅基地是集體財產,不是被繼承人的私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