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guī)定騎電動車最小年齡 法律規(guī)定騎電動車最小年齡是多少歲
2022-12-03
更新時間:2022-09-21 00:09:26作者:佚名
申報對象
市區(qū)范圍內(nèi)企事業(yè)單位在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全職引進的在職高層次人才,或經(jīng)過單位自主培養(yǎng)的晉升上一層次的在職本地人才,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報生活補貼:
(一)諾貝爾獎等國際大獎獲得者,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發(fā)達國家科學院或工程院院士;
(二)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fā)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前三名獲得者,國家重點人才工程入選者,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中科院“百人計劃”資助對象;
(三)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部省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四)具有正高職稱或博士學歷學位的人才。
其中,第一類人才要求每年在連工作時間不少于1個月,第二類人才要求每年在連工作時間不少于3個月,第三類人才要求每年在連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第四類人才要求每年在連工作時間為12個月并在連繳納社保。高層次人才生活補貼不得與“蘇北發(fā)展急需人才引進計劃”重復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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