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別康橋賞析(再別康橋的詩詞鑒賞)
2023-05-18
更新時間:2023-05-06 11:57:55作者:佚名
來源:封面新聞
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如果認定不是見義勇為,希望通過正式的方式告知我。如果認定是見義勇為,我希望堂堂正正拿到見義勇為證書。只有通報表揚沒有證書,我不知道怎么跟孫子講他爸爸的事?!?023年5月4日,還沒走出喪子之痛的張智菊,正在等待開庭。
2020年5月,張智菊的兒子張文輝跳入河中救人時遇難,在申請見義勇為過程中一波三折。在三次認定為見義勇為之后,湖北襄陽谷城縣政法委見義勇為促進會第四次“一致認定張文輝不屬于見義勇為,但出于人文關懷,按見義勇為通報表揚,不頒發(fā)榮譽稱號和證書。”
封面新聞記者聯系谷城縣政法委,負責該事件處理的工作人員表示需要聯系縣委宣傳部??h委宣傳部新聞科阮姓工作人員則婉拒了采訪。
有律師認為,本次事件中的朋友關系中相互并無法定救助義務,飲酒情節(jié)與救人行為無關,所謂瑕疵不應影響見義勇為認定。
小伙酒后救人溺亡
評見義勇為遭遇波折
事發(fā)監(jiān)控截圖(受訪者供圖)
事發(fā)景區(qū)監(jiān)控顯示,2020年5月31日凌晨,一名男子獨自劃著小船離開岸邊,之后跌落水中,在水面掙扎。岸邊另一男子見狀,躍入水中向落水者游去。施救者趕到落水者身邊之后,出現了十幾秒僵持,之后落水者游向小船,并攀爬上去。施救者則回頭向岸邊游,但在途中出現體力衰竭情況,反復劃動手臂卻無法前進,之后沉入水中。
視頻中的落水者是李明(化名),施救者是張文輝。
張智菊提供了一份警方告知家屬事件過程的錄音。錄音顯示,2020年5月30日下午,李明、李軍(化名)邀請張文輝到當地一處私人承包的景區(qū)游玩,當晚9點多又有其他朋友到達,之后一起吃燒烤、喝酒。其中,張文輝喝了2兩白酒和少量啤酒,李明、李軍也各自喝了酒。三人聊天到凌晨,之后相約到河邊準備洗身上的汗水。期間,李明自行劃船時落水,張文輝從岸邊下水救人時遇難。李軍因不會游泳一直在岸邊,李明因黑暗中對水面恐懼,未對張文輝施救。
張智菊介紹,她的愛人患有直腸癌,張文輝的去世給家里帶來很大的打擊,“安葬回來的路上,遇到一個小伙子,他說兩年前他不小心落水了,也是張文輝救起來的。他是退伍回來的,見到這種事都很熱心?!?/p>
“鎮(zhèn)上讓我們把尸體下葬,他們去遞交材料申請見義勇為,之后又說不符合見義勇為標準?!睆堉蔷照f,在反復奔走、協(xié)調之后,相關部門讓景區(qū)賠償了25萬元,李明賠償了10萬元,李軍賠償了2萬元。
“事發(fā)之后,李明和李軍曾跪在我面前道歉,逢年過節(jié)也常到家里看望。反復折騰之后,他們心里也有了疙瘩,不再到家里了?!睆堉蔷照f,相關部門多次讓家里提訴求,她們都拒絕了金錢方面的要求,只希望對張文輝的行為認定為見義勇為。
4次見義勇為認定結果相反
官方稱過程存在“明顯瑕疵”
2020年12月,谷城縣政法委見義勇為促進會以紅頭文件發(fā)布了對張文輝的表揚通報。通報稱,張文輝被邀約前去游玩,三人酒后相約下河洗澡,張文輝救人時溺亡,經專家評審決定對張文輝同志見義勇為行為通報表揚,同時號召全縣向張文輝學習。
2021年的書面回復中,張文輝第三次被認定為見義勇為(受訪者供圖)
“這個文件認定了屬于見義勇為,但只通報表揚,沒給予榮譽稱號和證書。我們向襄陽政法委提出復核,襄陽政法委書面回復,要求谷城縣政法委見義勇為促進會重新調查處理?!睆堉蔷战榻B,2021年6月,谷城縣政法委書面通知撤銷此前的通報表揚,重新出具另一份通報表揚。
在新的通報表揚中,描述事情經過的措辭更改為“張文輝與人相約游玩,張文輝提議下河洗澡,河邊有警示標志及救生衣”。新的通報再次認定張文輝見義勇為行為,給予通報表揚,并號召全縣學習。
同日,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書面回復張智菊稱,再次組織專家評審,一致認定其行為屬于見義勇為,但綜合前后情況看,過程存在明顯瑕疵,故維持了此前通報表揚的結論;襄陽政法委認為此前的通報表揚行文主體及形式不規(guī)范,通報的依據不具體、不明顯,要求重新調查處理,故而撤銷了此前的通報,作出了新的通報 。
2022年的書面回復中,張文輝不被認定為見義勇為(受訪者供圖)
2022年11月,谷城縣見義勇為促進會再次書面回復張智菊,給出了相反的評定。書面材料稱,張文輝救人屬于法定救助義務,構不成見義勇為,但鑒于他在通行人員落水后有救人行為,出于人文關懷,決定給予見義勇為通報是正確適度的褒獎。
“前邊三次認定屬于見義勇為,最后一次一致認定不屬于見義勇為。他們說救人前有飲酒行為,救的對象是同行的朋友,不算見義勇為,但出于人道主義還是算作見義勇為,只通報表揚,不給榮譽稱號?!睆堉蔷辗Q,無法接受這種模棱兩可的認定,如果屬于見義勇為就應該按照規(guī)定頒發(fā)稱號證書,如果不屬于見義勇為就應清楚明確出具結論。
當地婉拒采訪,稱“當面來跟我們領導匯報”
律師:所謂瑕疵不影響見義勇為認定
5月4日,封面新聞記者電話聯系谷城縣政法委,負責處理該事宜的工作人員表示,采訪需先與縣委宣傳部聯系。谷城縣委宣傳部值班人員表示,采訪事宜需聯系宣傳部新聞科,并告知了一位阮姓科長電話。阮科長稱,沒有文件任命他是領導,他無法代表單位發(fā)言,采訪事宜需要記者攜帶材料前往辦公室,“跟我們領導當面匯報再說,我這話只能代表個人”。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介紹,我國對于見義勇為的認定沒有全國統(tǒng)一的評定標準,各地細則中最基本的條件是,在沒有法定救助義務的前提下,為了保護他人人身安全而實施的救助。
“關鍵在于是否有法定救助義務。父母與未成年子女、夫妻以及未成年學生與老師之間存在法定救助義務,一般情況下朋友之間不存在法定救助義務,男女朋友之間也不存在這種義務?!备督ń榻B,如果張文輝帶領著行動不便、無自主行為能力的朋友外出遇險,那他對朋友具有救助義務,但此事件中張文輝的朋友是正常行為能力者,即便共同飲酒了,相互也不具備跳水救人這樣的救助義務,其救人行為應屬于見義勇為。
至于救人前有飲酒行為,岸邊有救生衣但救人時未穿戴等情況,付建認為均不影響救人行為本身的性質?!坝行┤藳]喝酒不一定有膽量救人,見義勇為與喝酒與否無關,而是看他本人是不是為了救助他人挺身而出。救人者在緊急情況下不一定能完全細致觀察環(huán)境,沒看到救生衣或者沒穿救生衣就去救人,只能說明當時的舉動是本能反應,不該苛責而認為是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