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夫妻雙方感情走到盡頭或者無法繼續(xù)在一起生活的時候就會選擇離婚,在無法達成相關協(xié)議的時候很多人都會選擇訴訟離婚,而離婚訴訟中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訴狀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內(nèi),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理由及訴訟請求,進行回答和辯駁的書狀,就叫離婚答辯狀。
離婚答辯狀的條件:
一、必須是民事案件被告提出的。
二、必須在法定期限內(nèi)提出。
三、必須針對起訴狀的內(nèi)容進行答辯。
那離婚答辯狀怎么寫會比較有利呢?如果被告(答辯人)不想離婚的,在寫答辯狀時應注意寫明以下幾點:
第一、雙方之間的感情并沒有到破裂的那種程度。
第二、原告在起訴中的陳述與事實不符之處。
第三:原告起訴書中所提出的離婚理由不足之處。
第四:自己愿意改正錯誤、缺點,希望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