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jù)《刑法》第56條和第113條的規(guī)定,犯本罪的,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沒收財產。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jié)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所謂危害特別嚴重、情節(jié)特別惡劣是指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進行破壞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致使我方遭受特別嚴重損失的等。
2、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間諜罪】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