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件收費。
(一)代理刑事訴訟案件。
1.刑事訴訟案件分階段收費:
(1)偵查階段1200-8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1200-8000元件。
(3)審判階段1200-15000元件。
2.擔任刑事自訴案件被告人的代理人或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參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的標準收費。
(二)代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或爭議標的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下的,每件收費基本代理費1000-8000元
2.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費外,另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上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4-6。
50萬元以上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3-5。
100萬元以上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2-4。
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部分(含1000萬元)1-3。
1000萬元以上1-2。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審、重審和再審案件、刑事死刑復核案件的,執(zhí)行一審收費標準但代理一審后再代理二審、或代理二審后再代理重審、或代理一審、二審后再代理再審的,按一審標準酌減收費。
二、計時收費。
律師辦理上述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計時收費,具體標準如下:
(一)每小時60-1200元,不足1小時超過30分鐘的,按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的,不收費。
(二)計算工作時間是律師辦理法律事務的有效工作時間,包括接待委托人法律咨詢,向委托人了解案情、調查取證、查閱案卷、起草訴訟文書和法律文件,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出庭應訴、參與調解和談判,代辦各類手續(xù)以及辦理其他相關法律事務的時間,具體如何計算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xié)商確定。律師在輸法律事務時,花費在旅途上(包括在同一城市內)的時間,以一半計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