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欠條跟借條怎樣分別 借條和欠條哪個更好打官司湖南
2024-08-31
更新時間:2024-08-31 05:06:03作者:佚名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出入境證件的管理秩序。
本罪犯罪對象是出入境證件。既包括出境證件,又包括入境證件。所謂出入境證件,是指公安部、外交部、港務監(jiān)督局及其他授權的有關機關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審查核實后所簽發(fā)的允許其出入國(邊)境的證明,如護照、簽證或者其他的有效出入境證件,其中,護照是指一國或某些特別地區(qū)為其出國公民所核發(fā)的用以證明其屬于本國或該地區(qū)公民的證明件,屬于本國或該地區(qū)公民出入國境或在國外居留、旅行的合法身份證明及國籍證明。其由本國外交主管機關發(fā)給。在一些互相友好可免予簽證的國家、公民憑其護照就可出入其國(邊)境,簽證則是指一國在本國或外國公民所持的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上簽注或蓋印、表示準許其出入本國國境。在中國國外,由大使館、領事館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簽發(fā)。外國人入境,依照國務院的規(guī)定,也可以向中國政府主管機關指定口岸的簽證機關申請辦理簽證。在國內,則由公安機關簽發(fā),其他有效出入境證件,是指除護照、簽證之外的可以憑其出入境的證明,如相鄰邊境地區(qū)常常持有的過境通行證、邊境公務通行證、前往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港澳同胞回鄉(xiāng)證、出入境通行證等等。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出售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的行為。所謂出售,即出賣,是指把手中的出入境證件出賣給他人,以換取金錢、財物或其他物質性利益的行為。既包括先收集、購買、騙取后再出賣,也包括將自己的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出賣。但行為人出賣的必須是真實的、合法的出入境證件,即由國家機關依法頒發(fā)的出入境證件。至于該真實的證件是否超過有效期限,則不影響本罪成立,倘若出賣的是偽造或變造的出入境證件,則不應構成本罪,對之應當以提供偽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論處。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故意。只要行為人出于營利目的實施出售出入境證件行為,犯罪既屬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