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過失損壞電力設備案件刑事立案追訴標準有哪些規(guī)定
2024-07-24
更新時間:2024-07-24 05:06:07作者:未知
(一)行為人必須有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的行為,即行為人由于自己的行為不慎,損壞了電力設備。
(二)行為人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的行為必須危害公共安全。也就是說,由于行為人的過失行為損壞了電力設備,從而影響或破壞了電力設備的正常性能,并進而危害公共安全。但是,如果行為人的過失損壞行為沒有影響電力設備的正常性能,沒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則不構成本罪。這就要根據(jù)過失損壞行為損壞的部位、損壞的程度以及損壞的方式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判。如某甲用小石子打逗留在變壓器上的鳥,鳥飛走了,小石子打在變壓器的鐵殼上。此事件中,某甲用小石子打鳥,結果打在變壓器的鐵殼上,從損壞方式、損壞部位和損壞程度看,其行為并不危害公共安全,因此不構成本罪。
(三)行為人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的行為必須造成嚴重后果。過失犯罪都是以發(fā)生嚴重后果作為構成犯罪的要件。如果沒有發(fā)生嚴重后果或者后果不嚴重的,則不構成犯罪。因此,要構成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也必須發(fā)生嚴重后果。這里的嚴重后果是指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