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律,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在購買不動產(chǎn)的情況下,一定要考慮好,畢竟買房子是個比較大的事情,如果違約的情況下還要承擔一大筆違約費用。不過雙方是可以進行協(xié)議處理的,只要雙方可以協(xié)議處理好,也是可以不支付違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