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借條用什么憑證證明? 在我國借條用什么憑證證明真假
2024-02-19
更新時間:2024-02-19 02:35:18作者:未知
一、法院起訴離婚財產(chǎn)問題的訴訟費用如何確定?
家庭財產(chǎn)離婚案件征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chǎn)的價值計算離婚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征收,即標的乘以4% 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征收,即標的乘以3% 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征收,即標的乘以2% 1510元。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
人民法院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后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離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規(guī)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財產(chǎn),財產(chǎn)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離婚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
家庭財產(chǎn)離婚案件征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chǎn)的價值計算離婚訴訟費:
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征收,即標的乘以4% 10元;
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征收,即標的乘以3% 510元;
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征收,即標的乘以2% 1510元;
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征收,即標的乘以1.5% 2510元;
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征收,即標的乘以1% 5010元;
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標的乘以0.5% 10010元。
二、離婚財產(chǎn)糾紛訴訟費誰承擔?
離婚案件的訴訟費用,由原告預交。
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jīng)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
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
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但是離婚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的負擔,則由人民法院視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
當事人根據(jù)人民法院的決定,負擔訴訟費用。
一般來講,法院收取離婚案件費用時每件10-50元,但如果是涉及到財產(chǎn)分割問題的話,則就需要按照爭議財產(chǎn)的價值來收費。并且這個費用通常是由原告預交,但最后由敗訴方承擔。
如果在法院起訴離婚的話,他的一個財產(chǎn)分配主要是劃分夫妻之間的一個共同財產(chǎn),如果財產(chǎn)屬于夫妻一方的一個個人所有,那么它在劃分的時候是根據(jù)相應的個人財產(chǎn)的標準來進行劃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