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辱罵要挾警察犯什么罪? 口頭侮辱警察是什么行為
2023-10-29
更新時間:2023-10-29 05:08:37作者:未知
一、口頭辱罵要挾警察犯什么罪?
會構成可能涉嫌妨礙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民警等國家工作人員執(zhí)行公務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辱罵的一些內容,是有可能以威脅方法阻礙執(zhí)法。
如果是在警察下班期間辱罵的,在警察辦公時辱罵警察的是,屬于治安案件,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辱罵、攻擊人民警察,情節(jié)嚴重的,犯侮辱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侮辱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二、辱罵警察應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辱罵警察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應承擔行政責任,若是辱罵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應承擔刑事責任。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多次發(fā)送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此外,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fā)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口頭辱罵要挾警察犯妨礙公務罪,辱罵警察只是違反了治安管理的規(guī)定,需要承擔行政責任;若是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侮辱罪,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寫恐嚇信,公然侮辱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處5日的拘留,情節(jié)較重的,處5~10天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