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中的使用權指的是什么內容(著作權中的使用權指的是什么內容呢)
2024-02-14
更新時間:2024-02-14 15:09:18作者:佚名
著作權使用權可以通過許可使用、繼承和贈與及轉讓的方式取得,使用權人無論用何種方式取得著作使用權,都不得侵犯原作者對作品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一)人身權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chuàng)作表現(xiàn)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根據(jù)中國《著作權法》 的規(guī)定,著作人身權包括:
1、發(fā)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布于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又稱著作精神權利,指作者對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種與人身相聯(lián)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無直接財產(chǎn)內容的權利。
(二)財產(chǎn)權
著作財產(chǎn)權是作者對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質利益為內容的權利。 著作財產(chǎn)權的內容具體包括:
1、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fā)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3、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5、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6、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xiàn)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chuàng)作的作品等的權利;
7、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8、信息網(wǎng)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9、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10、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chuàng)作出具有獨創(chuàng)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11、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12、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13、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如果是個人轉讓著作權,不屬于應征增值稅項,按特許權使用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轉讓著作權不征收增值稅,這是國家對知識產(chǎn)權的支持和鼓勵,從稅收方面給予稅收優(yōu)惠政策,可以看出國家對著作權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