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樣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怎么樣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范本)
2024-03-09
更新時間:2024-03-09 10:07:20作者:佚名
一、怎么樣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二、無效合同應當如何處理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難免會出現(xiàn)合同無效的情況。如因合同內容違法、惡意串通、欺詐脅迫等因素所訂立的合同,都會導致合同無效。出現(xiàn)無效合同以后應當按照下列方式來處理呢:
(1)返還財產。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當事人依據(jù)該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對方。因為無效合同從開始就無效,所以返還財產就是使當事人的財產關系恢復到合同簽訂以前的狀態(tài)。也就是說,是誰的財產就應當歸還給誰。如果標的物已消耗、損壞或滅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還時,則可用賠償經濟損失的辦法進行抵償。
(2)賠償損失。合同被確認無效后,有過錯的一方應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如果雙方均有過錯,那么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是指承擔因自己的過錯責任而造成的損失,即指雙方當事人按照責任主次、輕重,分別承擔經濟損失中與自己責任相應的份額,而不是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也不是平均分擔損失。
(3)追繳財產。對于違反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無效合同,如果當事人雙方都是故意的,就應當將雙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應將從對方取得的財產返回給對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經從對方取得的或者約定取得的財產,應收歸國家所有。同時,在追繳故意一方當事人的財產時,要注意保護非故意一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說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財產是不能追繳的。
在現(xiàn)實生活當中,合同的無效必須要經過人民法院的判決確認無效之后,才能夠一開始就不發(fā)生任何的法律效力,也就是意味著自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所以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如果符合我們國家《民法典》第144條所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是可以提出要求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