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重婚在外地可以抓人嗎?
2023-11-24
更新時間:2023-11-24 02:36:53作者:未知
一、一方重婚在外地可以抓人嗎?
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公安機關對重婚罪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符合采取強制措施條件的,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或者逮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五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jīng)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進行偵查,收集、調(diào)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jù)材料。對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條 公安機關經(jīng)過偵查,對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進行預審,對收集、調(diào)取的證據(jù)材料予以核實。
二、重婚怎么認定是怎么樣的?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nèi)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則認定為重婚:
1、與配偶登記結婚后,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的主體,由于重婚罪具有對合偶性的特點,單個人不能構成。
本罪主體為兩種人:一是重婚者,所謂“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又與他人結婚的人。“有配偶”是指男有妻,女有夫。這種夫妻關系,是指經(jīng)依法登記而成立的夫妻關系,下包括事實婚姻。二是相婚者。所謂“相婚者”,是指本人無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與之結婚的人。無配偶的。人、原無婚姻關系的存在,與育配偶的人結婚也只有一個婚姻關系,從嚴格意義上來講是無婚可重。但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可能構成重婚罪。根據(jù)法律要求,此種情況必須以明知他人有配偶為要件,不明知者則不構成重婚罪。
2、本罪侵害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3、本罪在主觀上是故意。
具體表現(xiàn)為:
第一、有配偶的人明知自己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如果行為人基于某些合理的依據(jù),如認為自己的配偶已死亡而與第三人結婚的,不構成本罪;
第二,無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結婚。如果無配偶的人受有配偶的人欺騙,誤認為對方?jīng)]有配偶而與其結婚的,無配偶的入不構成本罪,而由有配偶的人單獨構成重婚罪。
4、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第一,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
第二,有配偶者又與他人建立事實婚姻關系,相婚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建立事實婚姻關系。
綜合上面所說的,重婚的行為已經(jīng)觸犯了我國的法律,只要造成嚴重的后果是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但對于重婚罪是屬于自訴案件,需要本人到法院進行起訴,這樣才能依法的受理,而且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人在外地也是可以抓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