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串通銷售非法商標罪會如何追究責任
2023-09-15
更新時間:2023-09-15 10:10:54作者:未知
與無民事能力人簽署的合同、虛構租賃物方式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以及非法壟斷或者侵犯他人技術的合同都是無效的。而對于那些基于重大誤解、一方以欺詐手段、或者一方處于危困狀態(tài)下簽署的合同可撤銷。
(一)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
1、若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虛構租賃物方式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當事人以虛構租賃物方式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3、非法壟斷、或者侵犯他人技術的合同無效
非法壟斷技術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
4、惡意串通簽署的合同無效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違背公序良俗簽署的合同無效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guī)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二)合同可撤銷的五種情形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
2、因顯失公平訂立的合同。顯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緊迫或缺乏經(jīng)驗的情況下而訂立的如果履行對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詐訂立的合同。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虛假情況,誘使對方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
4、因脅迫訂立的合同。脅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脅和強迫而陷入恐懼作出的不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
5、因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為人利用對方當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難處境,迫使其作出違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條件的意思表示。
與無民事能力人簽署的合同、虛構租賃物方式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以及非法壟斷或者侵犯他人技術的合同都是無效的。而對于那些基于重大誤解、一方以欺詐手段、或者一方處于危困狀態(tài)下簽署的合同可撤銷。
在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簽訂之后,對于自己的合同的權益受到損害的,此時合同的債權人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更夠證實債務人確實存在損害債權人的債權的行為的,那么可以依法申請合同無效,否則可以提出行使撤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