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罪量刑指南是怎樣的
2023-07-10
更新時間:2023-07-10 05:05:15作者:未知
一、盜墓的盜墓賊應該判死刑嗎?
盜墓賊是否會被判死刑,要根據(jù)盜墓的實際際情況和造成的損失來確定。
盜墓是有可能被判處死刑的,《刑法》第302條 盜竊、侮辱尸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一)盜掘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四)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并盜竊珍貴文物或者造成珍貴文物嚴重破壞的。
盜掘國家保護的具有科學價值的古人類化石和古脊椎動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二、死刑停止執(zhí)行的情形有哪些?
1、停止執(zhí)行死刑的情形:
2、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
3、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響罪犯量刑的;
4、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被暫停或者停止執(zhí)行死刑,可能影響罪犯量刑的;
5、罪犯揭發(fā)重大犯罪事實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現(xiàn),可能需要改判;
6、罪犯懷孕;
7、判決、裁定可能有影響定罪量刑的其他錯誤。
第一審人民法院在執(zhí)行死刑前,應當告知罪犯有權(quán)會見其近親屬。罪犯申請會見并提供具體聯(lián)系方式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近親屬。罪犯近親屬申請會見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并及時安排會見。
第一審人民法院在執(zhí)行死刑3日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jiān)督。
執(zhí)行死刑前,指揮執(zhí)行的審判人員核對被執(zhí)行人的姓名、年齡、基本犯罪事實等情況;訊問罪犯有無遺言、信札,并制作筆錄,再交執(zhí)行人員執(zhí)行死刑。
執(zhí)行死刑應當公布,禁止游街示眾或者其他有辱罪犯人格的行為。
所以如果只是盜取一般的墓葬,并不是就可以判死刑。通常情節(jié)比較輕的都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如果盜墓賊盜掘的是對于我國來說很珍貴的文物性古墓或者具有科學其他價值的古墓,那么通常是屬于比較嚴重的,都是在3~10年有期徒刑,如果是情節(jié)特別嚴重,對墓葬的破壞十分的大那么是很有可能判到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