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筆跡鑒定需要多少費用 打官司筆跡鑒定需要多少費用呢
2024-03-30
更新時間:2024-03-30 12:39:11作者:佚名
一、每次審理案件法院需要開庭多久時間?
1、法院每次要開庭大約1到2個小時左右,但是具體時間法律規(guī)范并沒有限制性規(guī)定,故此法官在審理時間上是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的。如果案件權利關系簡單,通常一個小時左右可以審理完畢,若是復雜,也有可能會需要審理一天的時間。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法院立案后會根據(jù)法院的流程安排開庭時間,如果從立案起尚未超過6個月,建議耐心等待,可以與受理案件的法院聯(lián)系了解進程。
二、法院開庭的程序是怎樣的?
1、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紀律。
2、由審判長宣布開庭,并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進行法庭調(diào)查。法庭調(diào)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①當事人陳述;
②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③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shù)據(jù);
④宣讀鑒定意見;
⑤宣讀勘驗筆錄。
其間,當事人經(jīng)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fā)問。
4、進行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①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
②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③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
④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后,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5、評議和宣判。法庭辯論或被告人最后陳述結束后,法官進入評議室評議,做出裁判。
雖然法院審理案件的程序是固定的,但由于不同案件的復雜程度不同等原因存在,法院每次開庭審理案件的時間可能會存在差異。不管法院每次開庭審理多長時間、也不管開庭多少次,只要在限定的范圍內(nèi),將案件審結,那么就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