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與民事糾紛的界限何在(敲詐勒索罪與民事糾紛的界限何在?)
2023-08-20
更新時間:2023-08-20 07:35:34作者:未知
一、二審開庭后多長時間出判決書?
一般會在三個月之內下達判決書。民事訴訟二審開庭后三個月之內下判決書,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需要提報至法院的院長進行批準。
二、二審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訴訟二審程序,是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上訴人的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就第一審人民法院尚未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或裁定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理時,所應當遵循的步驟和方式、方法。
1、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證據交換。
上訴的裁定或者判決,又告訴庭審查后直接進行裁決。
2、開庭(案件事實基本清楚,可以不開庭審理,但必須與雙方當事人進行談話)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1)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fā)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xié)議解決糾紛;
(6)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
維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發(fā)回重審。
(7)宣判。
3、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zhí)行;或者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申請再審。
我國法律中規(guī)定了如果當事人對于一審判決的結果不滿意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訴的申請。通常來說在規(guī)定的時間范圍之內提出的申請并提交相應的補充證據材料的在法庭上提起上訴,法院會進行受理,并對二審開庭的時間進行確定。一般來說,二審開庭之后,最晚三個月之內就會出具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