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罪既遂如何處罰(危險駕駛罪的未遂)
2024-02-29
更新時間:2024-02-29 20:11:40作者:佚名
一、醉駕判拘役2個月影響公職嗎
影響,符合開除公職條件,拘役屬于刑事處罰,《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第二款規(guī)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違法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事實,給予處分。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關系,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職務。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xiàn),并且沒有再發(fā)生違法行為的,處分期滿后,應當解除處分。
拘役一般是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最多不能超過1年。犯危險駕駛罪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二、醉駕在什么情況加重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規(guī)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醉駕是屬于犯罪的行為,涉及到的罪名是危險駕駛罪,如果被判處了拘役,那么就是被刑事處罰了。而根據規(guī)定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如果有刑事犯罪的行為,那么是會被開除公職的。所以說醉駕對于公職有很大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