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咨詢聯系方式
2024-03-03
更新時間:2024-03-03 00:36:31作者:未知
歸僑學生、歸僑子女和華僑在國內的子女統稱為“三僑生”,按照往年慣例,在永嘉的 “三僑生”經審批后,可享有當年中考加4分、高考加5分的優(yōu)待(實際加分幅度以今年教育部門最新政策為準)。永嘉籍華僑、港澳同胞子女,經審核后,就讀縣內公辦學校的,原則上在監(jiān)護人戶籍所在地或房產所在地施教區(qū)學校入學,就讀縣內民辦學校的,予以優(yōu)先安排入學。
三僑生惠僑政策辦理指南
01、報名申請
符合加分條件考生向班主任提交身份信息,可由考生本人、考生親屬或學校完成浙里辦線上申請。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可由親屬直接到永嘉縣僑辦進行身份認證。
02、身份認證
由考生或代辦人到永嘉縣僑辦提交證明材料,辦理“三僑生”中高考優(yōu)待和華僑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入學身份認定手續(xù)(地址:永嘉縣行政中心,縣前路94號14樓1419辦公室)。提交材料后,經相關部門審核確認后,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和入學條件的學生即可享受惠僑政策。
03、相關材料
(一)身份證明材料:
1.歸僑學生:本人的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本人《歸僑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歸僑子女:考生的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父母一方的《歸僑證》、戶籍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戶籍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戶口本、出生證明等)。
3.華僑子女:考生的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父母一方所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只需復印護照首頁和換發(fā)頁);居留憑證復印件及中文翻譯件一份;我駐外使領館對華僑在國外居留憑證的認證或公證原件一份(非中文提供中文翻譯件);父母一方在住在國實際居住時間證明(可提供出入境記錄);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如戶籍部門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戶口本、出生證明等)
(二)辦理華僑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入學所需材料:
1.華僑子女:華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國外居留資格證明、戶籍證明;華僑待入學子女的戶籍證明;華僑與子女的親屬關系證明;國內監(jiān)護人的合法公證證明、身份證明和戶籍證明。
2.外籍華人子女:外籍華人及待入學子女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有效護照;外籍華人與子女的親屬關系證明;國內監(jiān)護人的合法公證證明、身份證明和戶籍證明。
3.港澳同胞子女:港澳同胞及待入學子女的香港、澳門居住地戶籍證明或當事人所持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同胞與子女的親屬關系證明;國內監(jiān)護人的合法公證證明、身份證明和戶籍證明。
4.在港、澳出生的適齡兒童:香港、澳門居住地的戶籍證明或當事人所持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港澳同胞與父母的親屬關系證明;港澳同胞父母的戶籍證明及復印件。
04、注意事項
(一)華僑的國外居留資格及時間需滿足以下條件:
1.如已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取得時間須滿2年以上,并且在住在國連續(xù)兩年內累計居住不少于18個月。
2.如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者永久居留權,須取得住在國連續(xù)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居留資格時間須連續(xù),不能中斷),5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住不得少于30個月。
(二)中高考加分所需的居留資格證明須經我駐外使領館認證,認證時間在一年內。部分國家可提供海牙公約附加證明書替代。
(三)永嘉籍在外地入學的“三僑生”、準備在外地入學的華僑子女、港澳同胞子女,需到學校所屬地的縣市區(qū)僑辦咨詢辦理。
(四)辦理高考加分的考生請在4月中旬前提交審核材料,辦理中考加分及子女入學的家長學生請在5月中旬前提交審核材料,以防審核、補交材料時間過長,錯過優(yōu)惠政策。(具體截止時間以教育局文件為準)
辦理、咨詢窗口
1、辦理地點:永嘉縣行政中心(縣前路94號14樓 1419辦公室)。
2、聯系電話:0577-67236823,0577-6795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