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五桂山街道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對象
2024-06-27
更新時間:2024-06-27 12:26:17作者:未知
第一部分:公辦義務教育學校
一、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未曾入讀小學的適齡兒童;初中一年級:小學2024屆畢業(yè)生。
招生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三角鎮(zhèn)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二)符合本市教育優(yōu)待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詳見附件);
(三)三角鎮(zhèn)戶籍人員的適齡子女;
(四)確需申請跨鎮(zhèn)街就讀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時監(jiān)護人擁有三角鎮(zhèn)連續(xù)滿1年社保,同時擁有房產;
(五)參加當年三角鎮(zhèn)積分入學確定入圍的隨遷人員子女。
二、各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范圍及招生規(guī)模
(一)小學一年級
(二)初中一年級
(三)其他符合條件的學位安排
參加積分入學入圍學生、教育優(yōu)待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跨鎮(zhèn)街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本鎮(zhèn)公辦學校學位情況統(tǒng)籌分配入讀學校,原則上是按房產證居住地劃分地段就近入學(沒有房產的按居住證地址分配),如果劃定片區(qū)(或小區(qū))的就近學校學位不足,學生將分流安排到其他學校。
三、入學程序
(一)信息登記
2024年公辦學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小學新生登記時間為5月31日9時至6月7日18時,初中新生登記時間為6月8日9時至6月14日18時。“中山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平臺”(以下簡稱“招生入學平臺”)已對接市內幼兒園大班、小學六年級學籍,自動獲取學籍信息,法定監(jiān)護人須在此期間登錄招生入學平臺為子女登記入學報名信息(網址:https://www.zsedu.net/),按時核驗信息。符合條件申請初一年級入學的學生,若非本市小學六年級畢業(yè)生,則須上傳全國學籍卡或境外小學畢業(yè)證明材料(若為外文的,須同時上傳中文翻譯件)。登記報名信息時,要正確選擇學生類別,并按要求上傳材料。積分入學已確定入圍的隨遷人員子女只能選擇積分所在鎮(zhèn)街進行報名登記。沒有條件上網登記和核驗信息的,可到我鎮(zhèn)設立的新生信息登記服務點完成信息登記和核驗。(地址:三角鎮(zhèn)五福路70號二樓203室)。
(二)志愿填報
1.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為全市電腦隨機搖號志愿,志愿學校包括市直屬公辦學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學校。本批次設定4個學校志愿,由學生家長自行選擇填報。雙胞胎(或多胞胎)可選擇是否合并捆綁參與電腦隨機搖號,合并捆綁后只產生一個順序號。
2.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為三角鎮(zhèn)公辦學校及面向三角鎮(zhèn)招生的民辦學校,每個學生最多可填報4個志愿(含最多3個民辦學校志愿),符合三角鎮(zhèn)公辦學校招生對象范圍的,由三角鎮(zhèn)教育部門統(tǒng)籌安排具體學校。第二批次志愿中,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結合周邊學校學位富余情況,以由近到遠的順序調配學生入讀的學校。
3.符合公辦學校招生條件的新生,若不選擇填報民辦學校、不參加市直屬學校電腦隨機搖號錄取的,可直接填報第二批次鎮(zhèn)街安排公辦學校志愿,由三角鎮(zhèn)教育部門直接安排入學。
(三)信息審核
招生入學平臺已與政務數據中戶籍、居住證、學籍、積分等多項信息對接。有政務數據的,審核人員可按政務數據審核;無政務數據的,按監(jiān)護人上傳的資料審核;審核時不能確定的,由三角鎮(zhèn)教育和體育事務中心通知監(jiān)護人到現場驗核;已申請積分入學的,按積分入學系統(tǒng)數據審核。監(jiān)護人需及時登錄系統(tǒng)查看入學信息審核情況,補齊審核未通過的信息。信息審核通過的,才能參加后續(xù)的招生入學流程;信息審核不通過的,請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審核,于6月21日前完成新生入學信息審核。
(四)投檔錄取
第一批次錄取工作依據“順序號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投檔時,結合學校招生計劃數,根據電腦搖號產生的順序號,從順序號為1的學生開始,根據學生志愿先后順序依次進行投檔,如第一志愿學校未錄滿,則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如第一志愿學校已錄滿,則看其第二志愿學校是否錄滿,依次類推,直至第四志愿,當第四志愿學校也錄滿時,該學生將繼續(xù)等待第二批次錄取的機會。如學生被相關志愿學校錄取,則其后續(xù)志愿自行失效。市直屬學校錄取工作按招生通告執(zhí)行。
第二批次錄取工作原則上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按照本公告,按三角鎮(zhèn)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符合本市教育優(yōu)待政策人員的適齡子女、三角鎮(zhèn)戶籍人員的適齡子女、本市戶籍確需跨鎮(zhèn)街就讀的適齡子女、參加當年三角鎮(zhèn)流動人員義務教育積分入學確定入圍的積分生五種類別先后順序統(tǒng)籌安排入學。三角鎮(zhèn)教育部門將在8月5日前安排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五)入學注冊
入學注冊實行網上和現場雙重注冊工作,新生被學校錄取后,應及時完成網上注冊,同時監(jiān)護人應按錄取學校要求,按時到學校辦理正式入學注冊手續(xù)。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學校錄取的新生,須按學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網上注冊或放棄注冊確認。已網上注冊的新生,三角鎮(zhèn)不再安排公辦學位,市內其他學校不得錄取。市直屬學校錄取后,逾期未注冊的新生,視為放棄市直屬學校的錄取,參與第二批次志愿投檔。
2.被第二批次志愿三角鎮(zhèn)公辦學校錄取的新生,須于8月9日前完成網上注冊或放棄注冊確認。逾期未注冊視為放棄,參與信息補報,由三角鎮(zhèn)教育部門視剩余公辦學位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
(六)信息補報
三角鎮(zhèn)戶籍適齡兒童確因疾病、戶籍遷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學信息登記的,家長可于8月15日9時至8月20日18時登錄招生入學平臺補報信息,審核通過后,由三角鎮(zhèn)教育部門統(tǒng)籌安排入學,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入學注冊工作。
(七)注意事項
一名適齡兒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學平臺登記一條報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證件登記兩條或以上報名信息的,一經核,將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錄取結果。
第二部分: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一、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六周歲未曾入讀小學的適齡兒童;初中一年級:小學2024屆畢業(yè)生。
招生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對象;
(二)法定監(jiān)護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證(含港澳居民居住證、境外人員在本市公安部門居住登記,不含居住證受理回執(zhí))。
二、招生計劃及聯(lián)系電話
三、入學程序
(一)信息登記
2024年民辦學校招生實行網上報名,小學新生登記時間為5月31日9時至6月7日18時,初中新生登記時間為6月8日9時至6月14日18時?!爸猩绞辛x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平臺”(以下簡稱招生入學平臺)已對接市內幼兒園大班和小學六年級學籍,自動獲取學籍信息,法定監(jiān)護人須在此期間登錄招生入學平臺(網址:http://www.zsedu.net/)為子女登記入學信息,按時核驗信息。符合條件申請初一年級入學的學生,若非本市小學六年級畢業(yè)生,則須上傳全國學籍卡或境外小學畢業(yè)證明材料(若為外文的,須同時上傳中文翻譯件)。
(二)志愿填報
1.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可分為本校對口直升招生計劃、政府購買學位招生計劃、屬地招生計劃和面向全市招生計劃共四種類型。
2.第一批次志愿。第一批次志愿為全市電腦隨機搖號志愿,志愿學校包括市直屬公辦學校及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學校。本批次設定4個學校志愿,每個學生最多可填報4個學校志愿,并自定順序。雙胞胎(或多胞胎)可選擇是否合并捆綁參與電腦隨機搖號,合并捆綁后只產生一個順序號。
3.第二批次志愿。第二批次志愿為面向鎮(zhèn)街招生的民辦學校,其中民辦學校志愿包括本校對口直升招生計劃、屬地招生計劃、政府購買學位招生計劃。符合民辦學校相關招生條件的學生可選擇在本批次填報民辦學校志愿,每生最多可填報3個民辦學校志愿。
4.選報民辦學校志愿時,法定監(jiān)護人應認真閱讀其招生簡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計劃、收費標準、交通及住宿等情況。
(三)信息審核
招生入學平臺已與政務數據中戶籍、居住證、學籍、積分等多項信息對接。有政務數據的,審核人員按政務數據審核;無政務數據的,按監(jiān)護人上傳的資料審核;審核時不能確定的,由三角鎮(zhèn)教育部門通知監(jiān)護人到現場驗核;已申請積分入學的,按積分入學系統(tǒng)數據審核。監(jiān)護人需及時登錄系統(tǒng)查看入學信息審核情況,補齊審核未通過的信息。信息審核通過的,才能參加后續(xù)的招生入學流程;信息審核不通過的,請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三角鎮(zhèn)教育部門在6月21日前完成入學信息審核。
(四)投檔錄取
第一批次錄取工作依據“順序號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投檔時,結合學校招生計劃數,根據電腦搖號產生的順序號,從順序號為1的學生開始,順序號由小到大按學生志愿先后順序依次進行投檔,如第一志愿學校未錄滿,則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如第一志愿學校已錄滿,則看其第二志愿學校是否錄滿,依次類推,直至第四志愿,當第四志愿學校也錄滿時,該學生將繼續(xù)等待第二批次錄取的機會。如學生被相關志愿學校錄取,則其后續(xù)志愿自行失效。第二批次錄取時,民辦學校本校對口直升招生計劃志愿的優(yōu)先錄取。民辦學校屬地計劃志愿的投檔錄取規(guī)則與第一批次志愿相同。未完成的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用于補錄,計劃類別由三角鎮(zhèn)教育部門重新核定。
(五)入學注冊
入學注冊實行網上和現場雙重注冊工作,新生被學校錄取后,應及時完成網上注冊,同時監(jiān)護人應按錄取學校要求,按時到學校辦理正式入學注冊手續(xù)。
1.被第一批次志愿學校錄取的新生,須按學校要求在7月10日前完成網上注冊或放棄注冊確認。已網上注冊的新生,三角鎮(zhèn)不再安排公辦學位,市內其他學校不得錄取。民辦學校錄取后,逾期未注冊的新生,視為放棄該民辦學校的錄取,參與第二批次志愿投檔。
2.被第二批次志愿民辦學校錄取的新生,于7月19日前完成網上注冊或放棄注冊確認。逾期未注冊視為放棄,可參加其它民辦學校補錄,被民辦學校補錄的新生,于8月9日前完成入學注冊工作。
(六)補錄
民辦學校完成新生入學注冊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如需繼續(xù)招生,須公開進行補錄,未被學校錄取或放棄學校錄取的學生可在7月22-26日登錄招生入學平臺重新填報一個志愿(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民辦學校補錄由學校組織實施,錄取報讀本鎮(zhèn)街且新生登記信息已審核通過的新生,錄滿為止。未登記入學信息或入學信息審核不通過的,可在8月15日至8月20日18時登錄招生入學平臺登記入學信息、填報志愿,審核完成后,學校做好補錄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學注冊工作。
(七)注意事項
一名適齡兒童少年,只能在招生入學平臺登記一條報名信息。如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證件登記兩條或以上報名信息的,一經核實,將取消其第一批次志愿錄取結果。
附件:
中山市2024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教育政策優(yōu)待人員分類表
備注:1.“教育政策優(yōu)待”按相關文件的具體規(guī)定,優(yōu)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學生按戶籍學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學等;2.除表格中列出的材料外,申請人還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戶口簿(或身份證件)、父母和監(jiān)護人的戶口簿(或身份證件)等親子關系證明文件;3.表格中列出的 “證明材料”,除表格所列市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公函,部分公函也可按實際由三角鎮(zhèn)對應主管部門出具,由鎮(zhèn)教育主管部門審核符合相關政策的,具有同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