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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更新時間:2024-03-25 12:11:15作者:未知
2024珠海體育中考項目及評分標準
體育考試項目
(一)統(tǒng)一考試(45分)。一類考試項目:1.中長跑:男子1000 米女子800 米。2.100 米游泳??忌趦蓚€項目中任選一項參加考試。二類考試項目:1.200米短跑、2.三級蛙跳、3.投擲實心球、4.一分鐘跳繩;考生在四個項目中任選一項參加考試。三類考試項目:1.足球、2.籃球、3.排球,考生在三個項目中任選一項參加考試。
(二)體育素養(yǎng)綜合評價(15分)。包括運動參與成績6分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下稱《國標》)成績9分,2021年秋季入學學生,計算八、九年級《國標》測試成績,每學年滿分均為4.5分,其中八年級成績達到及格等級4.5分、不及格3分、無特殊情況未參加測試的成績計0分,九年級成績達到“優(yōu)良”等級 4.5分、及格為3分、不及格為1.5分、無特殊情況未參加測試的成績計0分。
評分標準與計分方法
2024年體育中考項目評分標準具體見《2024年珠海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項目評分標準》,其中,100米游泳考試辦法按《珠海市體育中考游泳項目實施方案》執(zhí)行。2024年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統(tǒng)一測試成績取三項考試成績得分的平均分,平均分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考試成績按0.45的權重(45分)計入中考體育考試總成績。
(一)《國標》測試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規(guī)定執(zhí)行。
(二)選考科目執(zhí)行《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畢業(yè)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粵教體函〔2013〕44號)與《珠海市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意見》(珠教體〔2022〕9號文,附件1)的考試辦法。其中,一分鐘跳繩、足球25米繞桿運球、籃球半場來回運球上籃、一分鐘排球對墻傳(墊)球有2次考試機會,取最好成績;三級蛙跳、投擲實心球可有3次考試機會,取最好成績。足球25米繞桿運球項目全市統(tǒng)一用繞桿進行考試,不再使用雪糕筒。
(三)社青考生(外地返珠生和往屆生),其體育素養(yǎng)綜合評價成績需提供其原就讀學校運動參與成績和《國標》測試成績記錄,并加蓋原就讀學校公章。因客觀情況無法提供者,按統(tǒng)一考試成績滿分為60分計算,按實際得分比例折算計為體育科目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