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敏洪:可以考慮董宇輝接班 俞敏洪的團隊隊員有誰
2023-04-27
更新時間:2023-04-26 09:24:21作者:未知
今日,自然資源部部長王廣華在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會議上宣布,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
這意味著經過十年努力,從分散到統(tǒng)一,從城市房屋到農村宅基地,從不動產到自然資源,覆蓋所有國土空間,涵蓋所有不動產物權的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全面建立。
我國以民法典為統(tǒng)領,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為核心,以實施細則、操作規(guī)范、地方性法規(guī)等為配套支撐的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制度體系基本成型。
2013年3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建立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機構,提出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tǒng)一”改革任務。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jiān)嚴躍進認為,該政策內容非常重要,是房地產領域一項重要的制度突破。
廣東省規(guī)劃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開展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其最大的意義在于為現代國家公共財政提供基礎,這為我國未來稅制改革奠定基礎。
開展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首要的意義就在于落實
《物權法》,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其次,整合散亂在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不動產碎片信息,摸清不動產“家底”,為政策制定和執(zhí)行提供基礎數據,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
國家的現代功能是提供公共服務,既包括醫(yī)療、教育、社會福利、社會服務、環(huán)境保護等,也包括市場和社會運轉需要的政策和制度。要提高公共產品供給的有效性,不能靠專斷式的、非專業(yè)化的,甚至是“拍腦袋”的任意決定,這樣會浪費公共資源。而是需要通過摸清底數,建立基礎數據庫和相應的信息系統(tǒng),以此來進行翔實的核算和統(tǒng)計,為公共產品供給提供科學的依據。
李宇嘉分析,由于不動產不可移動,擁有不動產就意味著在某一區(qū)域居住和生活,就產生了對該區(qū)域公共服務的需求。某一區(qū)域不動產狀況的基本情況就是公共產品供給的依據,如擁有不動產產權的居民越集中的區(qū)域,對公共產品的需求也就越多;不動產價值較高的地方,對公共產品需求的質量也就越高;不同類型不動產(工業(yè)、商業(yè)和住宅),不同產權狀況的不動產(集體產權和個人產權、租賃和購買產權等)對公共產品需求也有差異。
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是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稅制的前提和基礎,也是落實《物權法》“物權法定、公示公信”原則的唯一途徑。經過法定程序的登記,不動產擁有者對于不動產事實上擁有了所有權(不管是農村的宅基地,還是城市的商品住宅),也就具備了征收不動產稅的基礎。在此基礎上,根據基本不動產需求免稅的原則,扣除基本需求的免稅面積外,所有人擁有的其他不動產,將一律進入征稅范疇,并根據不動產的基本情況(坐落、年代、地價、產權形式等),評估房屋的市場價值,按章征稅。
政策要點
此次自然資源部部長在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會議上宣布,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
1、該政策意味著,歷時10年中國真正建立了不動產登記制度。該制度下,從房到地、從城到鄉(xiāng)、從局部到大市場,真正構建了系統(tǒng)全面的產權登記制度。其對于整合房地產領域各類資源,同時加強各類信息互通和利用等都具有積極的作用。
2、此次政策的重點是“全面實現”。換句話說,過去各地也逐漸推進了不動產登記工作,但是鑒于城鄉(xiāng)差異、房產之間的差異,所以技術層面需要逐漸探索,也需要時間。當前各類困難克服,成為不動產登記中的重大制度創(chuàng)新。
嚴躍進認為,此次政策對深刻理解房地產市場具有積極的作用。
1、 不動產登記工作,通俗簡單理解就是過去的房產證工作,但差異在于,過去各地信息是無法互通的。其原因在于,很多房產登記工作有很多歷史遺留問題,也存在口徑上的差異,各地要形成統(tǒng)一登記,要破除很多難題。當前此類突破,實際上也是求同存異思想在不動產登記中的重要體現。
2、 此類政策可以理解為全國房產信息實現了互通,這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工作。我們目前所關注的自然資源規(guī)劃、房地產信息各地互通、各地房地產制度的口徑更好統(tǒng)一、房地產的政策調控統(tǒng)一等,都具有更強的基礎。
3、 購房者比較關心的是,該政策是否是房產稅或房地產稅開啟的信號。應該說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出發(fā)點要更廣,不是簡單的征稅概念。但反過來,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后,房地產稅等工作開展會更加順暢和容易。但不能簡單理解為要征收房地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