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清遠花市開放時間+地點+攤點規(guī)劃
2024-02-07
更新時間:2024-02-07 12:18:54作者:佚名
第一輪(競拍)
1.所有參與報名《有棚花卉展位》的人員均可參與其中指定的40個展位的競拍,以及所有參與報名《有棚工藝品展位》的人員均可參與其中指定的20個展位的競拍,以競拍的方式確定使用人的展位號,競拍全程接受花市辦的監(jiān)督和指導。
2.由拍賣師現場公布競拍展位數量,公布競拍規(guī)則,競拍采用“價高者得”原則;
3.《有棚花卉展位》的起拍金額為:3500元/檔;《有棚工藝品展位》的起拍金額為:3500元/檔;
4.競拍者現場舉牌競標,每次舉牌應價為:100元的倍數;拍賣師3次叫價后,無人再應價時,由拍賣師擊槌成交;
5.工作人員安排競拍成交者進行現場簽名確認后,由工作人員直接引導至繳費區(qū)辦理繳費及簽約手續(xù);
6.競拍成功者直接獲取展位使用權,不再具有參與其后的以抽簽方式獲得展位的權利;
7.競拍中沒有成功獲取展位的報名者,方可參與第二輪的展位抽簽。
第二輪(抽簽)
1.首輪競拍中未能獲得展位的報名者方可參與本輪的展位抽簽;
2.除競拍展位外,剩余部分的花市展位將采用“限價”抽簽的方式公平獲得;
3.有棚展位(美食展位除外)設置投標金額為3500元/檔、3400元/檔、3300元/檔、3200元/檔、3100元/檔,共5個投標箱;
4.無棚展位設置投標金額為2800/檔、2700/檔、2600/檔、2500/檔、2400/檔,共5個投標箱;
5.有棚美食展位統(tǒng)一使用費為5500元/檔,全部通過抽簽確定使用歸屬權;
6.通過抽簽抽出的商戶按順序先后選取展位,直至所有展位全部抽取完畢并明確展位使用歸屬權;
7.為保證公平、公正,現場抽簽完全隨機進行,現場安排拍賣師、花市辦人員監(jiān)督執(zhí)行;
8.每次抽出1個商戶投標券→抽出的商戶自由選擇展位→現場登記展位號歸屬→投標展板墻填寫商戶信息→辦理繳費及簽約手續(xù)→投標抽簽結束。
特別說明:當抽簽抽出的報名者在剩余展位數量不能滿足其報名申請所需數量時,最終獲取的展位數量以實際剩余的展位數量為準,不再額外增設展位。
費用說明:
獲取展位使用權的商戶,除繳納相應的展位租金外,需另行支付展位用水電費用(有棚特產/工藝品/日用品展位、有棚花卉/水族展位水電材料費每檔100元,每天供電時間為18時至次日6時;有棚美食展位水電材料費每檔200元,全天供電;無棚年桔喬木展位不提供用電,不收取費用)。
展位競拍及抽簽聲明
1.本次競拍及抽簽依照花市展位的現場和現狀(按:2024清遠市迎春花市現場規(guī)劃圖)進行,本須知對花市展位的布局、名稱、數量、規(guī)格、品質、瑕疵等方面的說明僅是簡單介紹,不作任何承諾和擔保。
2.報名人必須在參與競拍及抽簽前詳細了解《2024清遠市迎春花市現場規(guī)劃》一但舉牌應價或抽簽完成即視作認可花市展位的規(guī)劃、現場現狀及瑕疵。實際展位規(guī)劃及位置以花市現場實際規(guī)劃為準,如因政府規(guī)劃及客觀實際原因造成的變動和更改,則不予進行調整和任何形式的補償。
3.展位獲得者應在競拍或抽簽成交后現場簽訂《2024清遠市迎春花市展位經營使用合同》及付清總價款,否則視為違約,構成違約后,主辦方可取消其經營資格,保證金不予退還,作違約金處理。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三十九條的有關規(guī)定,將花市展位收回再另行拍賣或投標抽簽。再行拍賣或投標抽簽的展位獲得者除應補足再行拍賣或投標抽簽時成交價達不到原成交價的差額外,還應承擔再行拍賣投標抽簽時的有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