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專家接受環(huán)球時報專訪:很多菲律賓人還沒意識到自己的國家被賣了
2024-05-15
更新時間:2024-05-15 11:04:09作者:佚名
1、法官首先會詢問原告、被告雙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對當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
2、核對身份信息以后,法官會要求原告當庭稱述一下訴訟請求;
3、之后,會要求被告對原告的訴訟請求發(fā)布意見,例如是否同意離婚,理由是什么;
4、之后,法官會要求原告方先進行舉證,然后也會讓被告對證據(jù)發(fā)表質(zhì)證意見;
5、對事實問題,法院提問,同時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發(fā)問;
6、事實調(diào)查完畢以后,法官歸納爭議焦點,原告、被告雙方圍繞爭議焦點,發(fā)布辯論意見;
7、最后稱述。閉庭,筆錄簽字,庭審結束;
8、回去等候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137條規(guī)定: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