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結(jié)婚隨多少份子錢(朋友結(jié)婚隨多少份子錢合適2022年甘肅)
2024-06-03
更新時間:2024-06-03 01:16:56作者:佚名
留置作為一種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其效果與其他刑事強制措施一樣,都是使得相對人處于一種被羈押的狀態(tài)。
從罪刑相適應的原則出發(fā),被留置者已經(jīng)部分受到了懲罰,留置期間會折抵最終的刑期。
即被留置人員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后,被依法判處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法律依據(jù)】《監(jiān)察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對被調(diào)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應當在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通知被留置人員所在單位和家屬;
但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jù),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等有礙調(diào)查情形的除外。有礙調(diào)查的情形消失后,應當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員所在單位和家屬。
監(jiān)察機關應當保障被留置人員的飲食、休息和安全,提供醫(yī)療服務。訊問被留置人員應當合理安排訊問時間和時長,訊問筆錄由被訊問人閱看后簽名。
被留置人員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后,被依法判處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