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動遷補償標準 哈爾濱房子動遷補償政策
2023-10-03
更新時間:2023-10-03 20:03:36作者:佚名
1、補償標準低
土地管償標準授權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具體規(guī)定。而有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違反立法法的規(guī)定,沒有嚴格按照授權目的行使該項權力,將該授權給下級行政機關,下級行政機關為了減少土地儲存成本,維護地方政府利益,通常將補償標準規(guī)定較低。
2、隨意性大
在農民房屋拆遷補償糾紛案件中,有的拆遷人暗箱操作,與被拆遷農戶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嚴重缺少公開、公平性,對同樣被拆遷農戶的房屋,在同等的條件下,得到的安置補償結果不一樣;另外,有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補償標準,交由村民會議按照民主議定程序決定,補償標準隨意性大。
3、拆遷協議凸顯家事代理性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一般僅辦理了集體土地使用權證,而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