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溫州甌海區(qū)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指南(時間+地點+流程)
2024-06-15
更新時間:2024-06-15 00:30:38作者:佚名
2024溫州甌海區(qū)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指南(時間+地點+流程)
認定范圍
甌海區(qū)教育局負責本轄區(qū)“初中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
申請對象
符合申報條件的申請人(具有甌海區(qū)戶籍、有效期內的甌海轄區(qū)居住證、在甌海轄區(qū)就讀高校的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一)2011年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可持畢業(yè)證書申請直接認定。
(二)已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及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
(三)已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并符合認定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四)港澳臺居民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按《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文件辦理,相關事宜可咨詢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五)符合認定條件的,服役地在溫州市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申請人在同一年份內只能申請一個種類的教師資格。
申請條件
申請參加中小學和幼兒園不同類別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學歷條件: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和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
統(tǒng)一實行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具體:
申報時間: 2024 年 6 月 6 日至 6 月 20 日。
申報入口:申報人員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下方“教師資格認定”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和報名。
(二)現場確認
申報人員務必備齊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確認點進行確認,逾期不予辦理。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1. 現場確認時間: 2024 年 6 月 24 日至 27 日。
2. 現場確認地點:甌海區(qū)行政中心2號樓一樓(區(qū)政務服務中心59號窗口)。
3. 現場確認須提交材料:
- 身份證原件
- 甌海籍戶口簿或居住證(須在有效期內)原件;有居住證的申請人員提供居住證原件或電子居住證(居住證辦理證明不予認可)
- 學歷證書原件(2011年試點工作啟動前,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yè)生檔案還需提供本人在校期間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實習等成績單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縣級及以上檔案管理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相關印章)
-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申請認定語文學科教師資格的,普通話等級要求為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為二級乙等及以上)
-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有效期3年)。2016年以后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員可直接下載打印考試合格證明(直接認定人員與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無需提交)
- 已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申請人員,需提交證書原件
- 與網報同一底版的單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2張,在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上自己的姓名、申請學科,在現場確認時提交。在網報時,凡能夠通過一網通辦系統(tǒng)或其他統(tǒng)一電子信息校驗比對的,只提交相應材料的原件,校驗比對不成功的申報對象,需提供上述相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以免影響現場確認。
-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需申請無犯罪證明(建議在網報時即申請),現場確認時提交紙質證明
(三)體檢和認定公示
根據《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經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到甌海區(qū)人民醫(yī)院參加體檢。詳見《體檢安排和注意事項》(附件2)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確定結論,并將認定結果在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上公示,經網絡公示一周后,認定人員可登陸甌海教育公共服務平臺查詢認定結果。(7月中旬快遞寄發(fā)認定通過者教師資格證書)。
圖源:甌海教育發(f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