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見吃壞棗(孕婦夢見棗壞了)
2024-04-26
更新時間:2024-04-26 08:58:25作者:佚名
發(fā)生在四川的岳父將女婿全家滅門改判死緩一案有了新的進展8月20日該案在四川省綿陽監(jiān)獄再審南都記者從被害人近親屬處獲悉再審經過6個小時開庭庭審已經結束將擇日宣判親屬表示如果再審維持死緩判決我們會繼續(xù)上訴永遠不會原諒兇犯
南都此前報道2019年1月10日四川成都彭州一住宅區(qū)內約60歲的男子張志軍持刀刺死了女婿鄒銳化名及親家夫婦鄒某海楊某芬三人2019年12月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張志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張志軍上訴后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死緩此后三名死者的近親屬對二審庭審及判決結果均未及時告知且諒解意見由被告之女出具等方面均提出質疑引發(fā)社會關注
3名被害人
夫妻感情破裂曾起訴離婚
該案裁判文書顯示根據張志軍之女張月化名的證言她和丈夫鄒銳是大學同學2013年結婚同年共同購買了四川彭州某小區(qū)的住宅2017年張志軍與其妻為照顧待產的女兒張月從河北保定來到彭州與女兒女婿共同生活同年7月張月生下了女兒鄒某某
張月的證言顯示這年10月丈夫鄒銳因瑣事離家出走在外租房居住此后鄒某某由張月及其父母撫養(yǎng)照顧
判決書顯示2017年11月與2018年12月鄒銳曾2次起訴離婚根據曾代理鄒銳離婚案的律師證言鄒銳訴說因與張月的父母共同生活期間多次產生矛盾孩子出生后他被岳父岳母趕出家想離婚拿著錢回老家
張月也起訴過兩次離婚第二次是在2018年6月兩次都以撤訴告終而鄒銳起訴離婚后當年12月法院認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而判決不準離婚
上述律師的證言顯示兇案發(fā)生前幾天2019年1月上旬鄒銳的母親楊某芬曾向其咨詢是否能將兒子買車的16萬索回同時表達想要去看孫女其告知沒有判決離婚雙方共同享有孩子的探視權
命案當天
2019年1月10日因孩子帶養(yǎng)問題鄒銳與父母一同上門隨即與正在家中的岳父母產生了沖突沖突后屋內5名成年人中的3人死亡
張志軍及其妻在證言中表示這天上午女兒張月在外上班夫婦兩人在家照顧外孫女聽到敲門聲開門后鄒銳和他的父母沖進室內后爭搶孩子雙方發(fā)生拉扯張志軍從家中儲物柜拿出一把剔骨刀指向鄒銳等人對方沒有理會他持刀分別向鄒銳楊某芬捅刺數刀又向鄒某海腹部捅刺一刀
張志軍之妻在證言里表示鄒銳和楊某芬曾推倒她擊打她有舊疾的頭部但沒有關于三人被刺具體經過的描述她表示在爭執(zhí)期間帶著孩子跑進了書房
根據事發(fā)小區(qū)多名物業(yè)管理人員的證言他們接到其他業(yè)主電話趕到現場后開門的是一名懷抱小孩的中年婦女其背后站著一個白發(fā)絡腮胡的男子客廳餐桌旁躺著一個男子正在呻吟旁邊有血跡地上有一把帶血的尖刀沙發(fā)上靠著兩個人已經不行了白發(fā)男子聲稱是我干的我不會走物業(yè)管理人員隨即通知監(jiān)控中心撥打120叫救護車幾分鐘后警察到達并控制了現場
二審判決書顯示鄒銳楊某芬被張志軍刺后當場死亡作案后張志軍撥打110投案未果遂通知正在上班的女兒撥打120急救電話并停留在案發(fā)現場被接報后趕到的民警擋獲鄒某海經送醫(yī)搶救無效于次日死亡
二審改判死緩親屬諒解引質疑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張志軍不服于2020年1月提起上訴2020年7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
2020年10月的二審文書顯示法院經審查認為張志軍確有自首自愿認罪被害人親屬諒解等法定酌定從輕情節(jié)因此采納了相關的辯護意見二審判決張志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后被害人親屬諒解的表述引發(fā)了質疑三名被害人在老家吉林的近親屬向南都記者表示鄒楊兩家親屬從未給張志軍出具過諒解書諒解來自于被告之女張月以及張月與鄒銳3歲多的女兒張月代簽此外該案的二審并未通知他們直到二審判決作出幾個月后他們才從某律所公眾號的文章中獲悉結果
2021年4月12日晚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稱該院二審的張志軍故意殺人案受到社會關注對此該院高度重視正在依法認真評查該案將切實做到嚴格司法維護公正接受監(jiān)督回應關切
4月24日南都記者獲悉被害人親屬及代理律師已將申訴材料郵遞至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該案4月30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發(fā)布消息該院決定對張志軍故意殺人案依法啟動審判監(jiān)督程序
8月20日該案在四川省綿陽監(jiān)獄再審開庭經過6個小時的庭審后結束將擇日宣判被害方近親屬向南都記者表示如果再審維持原先判決我們會繼續(xù)上訴永遠不會原諒兇犯
采寫南都記者林子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