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愿意生二胎是否侵犯了丈夫的生育權
2024-04-26
更新時間:2024-04-26 07:31:41作者:未知
最近,有位當事人找到我想要變更子女的撫養(yǎng)關系。
她說,離婚時她經濟條件不好,女兒才1歲多,她擔心孩子以后跟著自己遭罪,便沒有爭取女兒的撫養(yǎng)權,還把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也給了男方。
多年以后,雙方的經濟水平發(fā)生明顯的變化,女方的收入是男方的三倍不止,于是她就想把孩子接到自己的身邊生活、上學。
可是她的這個想法不僅被男方家拒絕了,還一連幾個月不讓她看孩子,于是她就想把孩子的撫養(yǎng)權再變更過來。
說實話,如果她當時能夠委托律師,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首先,女方離婚時,孩子不滿兩周歲,只要她自己沒什么重大疾病或傳染病,愿意撫養(yǎng)孩子,根據法律規(guī)定,法院通常會判孩子歸母親直接撫養(yǎng)。
但是現(xiàn)在這個案子,想要通過一次訴訟直接變更撫養(yǎng)關系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男方并沒有什么重大過錯或者重大疾病,對孩子也還不錯,不存在能夠變更子女撫養(yǎng)關系的法定情形。
那現(xiàn)在女方只能就探望權糾紛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排除男方的干擾,爭取與孩子相處的時間,對于變更撫養(yǎng)關系的訴求只能從長計議了。
講這個并不是說,我身為婚姻律師,所以向大家過分推薦自己。
事實上,并不是所有的離婚案件都需要請律師,如果你們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直接到民政局辦理協(xié)議離婚,或者一方向法院起訴,由法院調解離婚都是可行的,并不需要請律師。
而真正需要請律師的情況,是對某些具體的問題,雙方爭議較大,你拿不定主意的時候,對方很可能在這些問題上做文章。
像本案這位當事人,如果當初能夠咨詢一下律師,而不是自己拍板做決定,就不至于現(xiàn)在這么后悔了。
在離婚案件中,律師好比舵手,我們的價值在于讓當事人不要走錯路,在關鍵的問題上保持正確的方向。
如果你們對子女撫養(yǎng)的分歧比較大,或者財產比較多,財產結構比較復雜,憑借兩個人協(xié)商很難理清,再或者一方不同意離婚,存在家暴、出軌等情形,這時就可以委托律師,來協(xié)助你處理這些問題。
我是婚姻繼承律師信金國,關注我,教你用法律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