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罪不成立會直接放人嗎? 襲警會被判什么罪
2023-08-27
更新時間:2023-08-27 20:14:20作者:未知
一、妨礙公務襲警毆打什么罪?
妨礙公務并且襲警,根據(jù)行為人的主觀犯罪意圖和行為造成結果,可能認定構成妨礙公務罪從重處罰的情形,也可能直接認定為構成襲警罪,具體情形需要結合案情實際作出判斷。
襲警罪作為一個新罪名,在與妨害公務罪的關系上尚有一定的爭議,但襲警罪本身行為對象及行為具有的特殊性是無可爭議的,結合犯罪構成,襲警罪的行為對象必須是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警察,行為的特殊性是必須具有暴力性質(zhì)。
對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民警實施下列行為的,屬于《刑法》規(guī)定的‘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當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1.實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擲等,對民警人身進行攻擊的;
2.實施打砸、毀壞、搶奪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車輛、警械等警用裝備,對民警人身進行攻擊的;對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民警雖未實施暴力襲擊,但以實施暴力相威脅,符合《刑法》規(guī)定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p>
二、妨礙執(zhí)行公務罪與襲警罪的區(qū)別是什么?
第一,妨害公務罪規(guī)制的是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出人民警察之外的其他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當然,這并不意味著襲擊警察的行為不可能構成妨害公務罪。襲警罪被置于妨害公務罪之下,對于其他達不到暴力襲擊警察程度的襲警行為,如雖然未對正在依法執(zhí)行職務的民警實施暴力襲擊,但以暴力相威脅,或者采用其他方法阻礙人民警察執(zhí)行職務的,因暴力程度達不到暴力襲擊警察,仍然可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第二,妨害公務罪的客觀表現(xiàn)為“暴力阻礙”,雖然同樣實施暴力方法,但具體表現(xiàn)行為有所差異。暴力襲擊警察的主觀惡性要大于暴力阻礙執(zhí)法,前者帶有故意傷害、進行人身攻擊的故意,后者目的是阻礙警察執(zhí)行公務,并不一定有傷害警察的主觀故意和行為。
第三,妨害公務罪的客觀表現(xiàn)為暴力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脅的方法,前者是唯一構成暴力襲擊警察、襲警罪的方式,后者以暴力方法相威脅警察的行為,仍然屬于妨害公務罪的范疇。
第四,對于行為人只是辱罵民警,或者實施襲警情節(jié)輕微,如抓撓、拍打、輕微的肢體沖突等,達不到犯罪程度的,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襲警罪原本就是屬于妨害公務罪中的特殊罪名,如果是對正在進行警務執(zhí)行的警察進行毆打并且目的就是要毆打警察,構成的就是襲警罪,但如果犯罪分子不知道那是警察或者是直接目的就是為了妨礙公務,那么構成的就有可能是妨害公務罪,如果情況不是特別嚴重通常都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