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東莞石排鎮(zhèn)非戶籍學生積分入學方案
2024-05-19
更新時間:2024-05-19 12:13:10作者:佚名
為進一步做好石排鎮(zhèn)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制入學工作,按照《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實施辦法》(東府〔2023〕26號)《東莞市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積分入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方案》(東府〔2023〕27號),我中心高度重視,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做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我鎮(zhèn)積分入學實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石排鎮(zhèn)積分入學學位供給情況
二、積分制入學錄取辦法
(一)公辦學校學位
根據申請人的積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并結合申請人填報的志愿和學位供給數量統(tǒng)籌安排入讀公辦學校,即高分者優(yōu)先選擇學校(若第一志愿不能錄取,則依次按第二、三志愿進行錄取。)
(二)因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學位供給計劃數情況
因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學位供給計劃數的,依次按申請人在“在本市辦理居住年限”“在本市繳納社保年限”“在本市納稅情況”“在本市居所情況”項目的得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即按第一積分項目“積分方在本市辦理居住年限”,第二積分項目“積分方在本市繳納社保年限”,第三積分項目“在本市納稅”情況,以及第四積分項目“在本市居所情況”進行積分)。如4個項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現(xiàn)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積分學位供給計劃數的,由鎮(zhèn)教育管理中心通過抽簽形式進行錄取。
三、積分報名、積分查詢、復核確認和志愿修改
(一)實行網上報名。非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積分入學學位,須在2024年5月7日10:00-5月13日17:30通過以下網站、微信公眾號或APP登錄“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統(tǒng)一招生平臺”進行入學報名。
(電腦版)網址:https://zs.dg.cn;(手機版):“東莞慧教育”微信公眾號(訂閱號),“東莞市教育局”微信公眾號(服務號),i莞家微信公眾號,i莞家APP。
(二)積分初審結果公布:申請人家長可于5月29日登錄招生平臺,家長可登錄招生平臺查詢并“網上確認”初審結果;“網上確認”初審結果后,不能再對報名信息和積分分數進行復核,請家長確認初審結果無誤后再進行志愿填報。
(三)積分復核:積分資格審核不通過、對資格審核結果或積分結果有異議的學生家長,在2024年5月29日9:30—6月5日17:30前按復核指引向有關部門提出復核。
(四)志愿填報:志愿填報時間:2024年5月29日9:30-6月7日17:30。學生家長“網上確認”初審結果后,須在規(guī)定的志愿填報時間內完成志愿填報。
(五)公示時間:2024年6月10日—16日,公示申請人的積分和排名。
(六)志愿修改:積分排名公示后,如個別申請人需對填報的志愿進行修改,可于6月11日14:30—12日17:30前登錄招生平臺進行志愿修改。(逾期招生平臺自動關閉,不能再修改志愿。)
(七)學位安排:2024年7月3日登錄招生平臺查詢,7月6日-8日,按照錄取學校注冊須知按時注冊,學生家長選擇錄取結果的學校注冊。逾期未注冊的申請人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招生平臺實行查重管理,已被學校“注冊確認”的申請人,不能再到其他學校注冊或補錄。
四、遞補原則
1.凡是錄取后未在指定時間內到校注冊的,視為自愿放棄被錄取資格;
2.被錄取但放棄學位所空余的公辦學位不進行遞補,用于解決新入戶學生的補錄入學。
五、學位補貼
2023年秋季起,符合條件的非戶籍學生,開學后直接向就讀的民辦學校申領補貼,不再需要通過積分入學方式獲得學位補貼資格和確定補貼檔次。
補貼標準:小學每生每學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學年6000元,上述標準均含免費義務教育公用經費補助和免費義務教育教科書補助。該補貼標準適用于起始年級和非起始年級符合條件的非戶籍在校生。如實際學費高于補貼標準,差額部分由家長自行承擔;如實際學費低于補貼標準,將按實際收費標準給予補貼。
六、咨詢電話
石排鎮(zhèn)教育管理中心:0769-86599955、0769-86555188;
石排公安分局:0769-86659994
石排人社分局:0769-86652634
石排稅務分局:0769-86559222轉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