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新國標電動車的標準(贛州電動車管理辦法)
2023-07-25
更新時間:2023-07-25 23:33:53作者:未知
電動摩托車標準
01電動輕便摩托車:由電力驅動的輕便摩托車。
分為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輕便摩托車。
(1)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由電力驅動的,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兩輪摩托車:最高設計車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整車整備質(zhì)量大于40kg且最高設計車速不大于50km/h。
(2)電動三輪輕便摩托車:由電力驅動的,最高設計車速不大于50km/h且整車整備質(zhì)量不超過400kg的三輪輕便摩托車。
02電動摩托車:由電力驅動的摩托車。
分為電動兩輪摩托車和電動三輪摩托車:
(1)電動兩輪摩托車:由電力驅動的,最高設計車速大于50km/h的兩輪摩托車。
(2)電動三輪摩托車:由電力驅動的,最高設計車速大于50km/h,整車整備質(zhì)量不超過400kg的三輪摩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