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期公司辭退如何賠償(無固定期員工辭職需要賠償單位嗎)
2023-09-24
更新時間:2023-09-25 02:34:47作者:佚名
一、介紹賄賂罪行賄罪辯護詞如何書寫?
辯護詞
前 言(主要三項內容:一是申明辯護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講辯護人在出庭前進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講辯護人對全案的基本看法。)
辯護理由(是辯護詞的核心內容。是辯護人為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所要闡明的主旨,應該從被告人的行為事實出發(fā),對照有關的法律規(guī)定,論證被告人無罪、罪輕或應該予以減輕甚至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意見和根據。因此,通常是要圍繞是否構成犯罪,屬于何種罪名,有無從輕的法定條件以及訴訟程序是否合法等問題展開辯論和論述。)
結束語(是對辯護詞的歸納和小結。一般講兩個內容:一是辯護詞的中心觀點;二是向法庭提出對被告人的處理建議。)
辯護人:
年 月 日
二、介紹賄賂罪的立案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介紹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2、介紹賄賂數額不滿上述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為使行賄人蕕取非法利益而介紹賄賂的;
(2)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介紹賄賂的;
(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zhí)法人員介紹賄賂的;
(4)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大損失的。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這是對介紹賄賂人自首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規(guī)定。介紹賄賂人作為行賄、受賄雙方之間牽線搭橋的人對整個賄賂犯罪的過程了解得十分清楚,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犯罪行為,實際上也是檢舉、揭發(fā)了行賄、受賄雙方的犯罪行為,對于司法機關收集證據查明賄賂犯罪事實,懲處賄賂犯罪行為有著重要的作用,體現(xiàn)了懲罰與寬大相結合的原則。
需要注意的是,行賄罪與受賄罪一般是作為對向犯來處理的,有行賄的行為,必定就會有受賄的行為,所以對這兩種犯罪的行為人,一般是會受到相應的處理的,如果情節(jié)嚴重的話是可能會受到相應的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