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的相同點是什么
2024-04-30
更新時間:2024-04-30 05:00:45作者:未知
一、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的相同點是什么?
搶劫罪與敲詐勒索罪特征相似,導致兩罪極易混淆。
相似之處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主觀方面相似,兩罪都屬侵財型犯罪,行為人都以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為目的;
2、犯罪主體相同,兩罪都為一般主體;
3、客觀方面兩罪都可以使用威脅手段,都可以對被害人進行精神強制;
4、犯罪客體也有相同之處,兩罪都侵犯了公私財產(chǎn)所有權。
二、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如何區(qū)分
區(qū)別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客體差異,兩罪雖都侵犯公私財產(chǎn)所有權,但搶劫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即公私財產(chǎn)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侵犯雙重客體是搶劫罪的必備要件,而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客體僅為公私財產(chǎn)所有權。
2、兩罪的客觀方面不同,這是區(qū)分兩罪的關鍵。雖然二罪都可以使用威脅手段,但威脅的內(nèi)容、方式、程度、時限上都有較大不同。
第一,威脅的內(nèi)容不同,搶劫罪是以當場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脅迫,當場劫財,如遇抵抗將立即施加暴力,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一般是揚言將要實施,如不答應將在今后的某個時間實施;
第二,威脅的范圍不同,搶劫罪的威脅范圍單一,一般只針對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而敲詐勒索罪威脅的范圍廣泛,可以是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財產(chǎn)安全或名譽,也可以威脅被害人對其親屬或利害關系人實施;
第三,威脅的方式不同,搶劫罪的行為人必須是當著被害人面直接表示,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可以是當面表示,也可以通過書面、電話、短信或第三人轉(zhuǎn)達等方式,不用當面向被害人表示;
第四,精神強制的程度不同,搶劫罪的行為人要通過人身威脅給被害人精神上造成恐懼,而敲詐勒索罪行為人要讓被害人感到無奈或迫于壓力;第五,取得財物的時間不同,搶劫罪是威脅當場取得財物,而敲詐勒索罪可以是當場,也可以是事后。
現(xiàn)實生活當中目前關于搶劫罪和敲詐勒索罪在我國刑事法律當中的規(guī)定是有一定的相似點的,所以這就會導致很多人對于兩者犯罪行為不能夠區(qū)別開來,實際上也是存在著本質(zhì)的區(qū)別的,需要根據(jù)我們國家刑法當中所規(guī)定的犯罪構成要件來進行不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