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酒后肇事怎么處理(無證駕駛酒駕肇事怎么處理)
2024-05-27
更新時間:2024-05-27 16:32:48作者:佚名
距離江蘇省政府不到1公里,南京的核心區(qū),一幢建于20世紀50年代、擁有24套住宅的磚木結構二層小樓,居民歷經(jīng)8年,終于完成小樓的原地拆除重建,這是鼓樓區(qū)虎踞北路4號5幢的故事梗概。
作為全國罕見的由居民主導的危舊樓原地拆除重建案例,新的5幢雖然最終建成,居民順利入住,但過程卻漫長、曲折。
原地拆除重建后的南京鼓樓區(qū)虎踞北路4號5幢,由原先的南入戶改為北入戶,4個單元變成6個單元,一梯三戶變成一梯兩戶。攝影/本刊記者 王宇
居民最終以不到3100元/平方米的價格,守住了自己在城市核心區(qū)的居住權,并用框架結構新樓取代了老危房,房產(chǎn)實現(xiàn)增值,居住水平得到了實質改善。
但要說成功,也會有居民有不同看法:工程有瑕疵、設計有缺陷、造價超預期,尤其是部分居民質疑信息不透明、利益分配不公。
從2016年進入翻建方案的實質性討論,到2022年完工交付,在長達6年的周旋、博弈中,分歧甚至演變成了對立,鄰里之間的肢體沖突不得不依靠警方介入才可止息。
“同意排險翻建、徹底消除隱患”
李芒一直知道,212室這套建筑面積不到83平方米的房子,是父親留下的“大麻煩”。
父親是20世紀50年代的大學生,癡迷音樂,喜歡老房子獨有的音效,當莫扎特的《小夜曲》在膠木留聲機上響起,小樓的天花板與地板,會與之產(chǎn)生一種令人沉醉的奇妙共鳴。
父親去世后,房子破敗了,墻面吊頂脫落、樓板損壞。李芒把房子低價租給附近的大學生,自己住到了10公里外的光華門。但她躲不開老房子帶來的無窮煩惱,上下水管道破損漏水,屢屢淹到樓下。最難的一次,她半夜騎著電動車趕來安撫鄰居,折騰到凌晨再騎車回家。
2013年,挨著這棟樓的城西干道橋改隧,也許是施工爆破的緣故,這棟樓的外立面出現(xiàn)裂痕。居民們找政府反映情況,要求“徹底改造、消除隱患”。
參與幾次商討后,此前并不顯眼的鄰居張偉提出了更大膽的目標:原地重建。他很快開始奔走。2014年7月,5幢經(jīng)南京市房屋安全鑒定處鑒定為C級局部危房。一個月后,鼓樓區(qū)住建局下達5幢危房治理排險通知。
2015年3月7日,經(jīng)全體產(chǎn)權人、使用人簽名同意,包括張偉、李芒在內的7位居民,成為翻建工程工作小組的成員,負責翻建工程全面工作。后來,小組成員幾經(jīng)變更,但張偉始終是絕對核心的人物。根據(jù)約定,翻建工作實行集中協(xié)商制度,不設組長,集體討論決定。議事遵循“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以參與表決人數(shù)的80%同意為通過,未能參與表決者視為棄權。經(jīng)表決通過的決議,全體產(chǎn)權人、使用人必須遵照執(zhí)行。
盡管當時人心夠齊,但居民自發(fā)驅動的C級險房翻建,在政策上并無路徑可依,工作推進緩慢。許明退休前在鼓樓區(qū)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擔任副庭長,熟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便查閱相關規(guī)定,于2016年3月26日向寧海路街道辦事處遞交了《關于要求虎踞北路4號5幢C級危房列入危舊房改造的申請》。
記者獲得的一份文件顯示,2016年7月28日,寧海路街道辦事處的領導到這棟樓了解情況,要求產(chǎn)權人必須在統(tǒng)一認識的基礎上排險翻建。8月15日,全體產(chǎn)權人達成一致并簽名:第一,同意排險翻建、徹底消除隱患;第二,翻建過渡住房由各戶自行解決;第三,自籌建設資金,按照預估每平方米1200元到1900元預收,待房屋設計、施工預算確定后,多退少補。
閣樓地下室之爭
決定翻建之后,張偉提出了一個改善方針,“樓下架空防潮,樓上通風隔熱”,看起來直擊一層潮濕、二層悶熱的痛點。但這背后還暗藏了借翻建擴大使用面積的玄機:通風隔熱,樓上可以修閣樓;架空防潮,樓下可以修地下室。
根據(jù)《南京市險房翻建管理辦法》,險房翻建應當嚴格按照“原址、原面積、原高度”的“三原”原則進行。這意味著想改善居住條件,翻建不能侵害相鄰人的權利,只能在相對高度不變的情況下,在建筑物內部想辦法。
按照居民的設想,建地下室是向下挖,不會改變建筑物的高度。而建閣樓就更容易,5幢是坡頂建筑,過去二層與坡頂之間,本就有一個由輕質板材隔出的悶層。但由于通風不夠好、輕質板材荷載有限,居民們利用得很少。如果借著翻建,用混凝土樓板搭出堅固的閣樓,這樣可以用最低的投入,最大限度地盤活閑置空間。
張偉是二樓居民,他早就想好了:閣樓必須歸二樓所有,一樓居民的利益可以通過建地下室來平衡。
畢業(yè)于建筑類專業(yè)、日常工作是管理建設項目的陳毓芬,也是二樓居民,她進一步提出:如果要建設地下室,二樓居民不該承擔這筆費用,一樓居民應該想好是否要付這樣的成本。
一樓居民不干了。一位從事規(guī)劃設計工作的一樓居民在《虎踞北路4號5幢建筑翻建意見》寫道:“爭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應該是保障大家利益相對公平。一些人吃了粽子還要蘸糖,近乎免費占了二樓的便宜不說,還將地下室的建與不建推到前臺,提出誰出資誰建設。一樓面臨的是兩種可能,不建??本可以另外獲得利用空間,結果一無所有;建,就得掏建設的錢,而獲得一個雞肋般陰暗低矮的地下空間。而二樓,不動聲色得了個閣樓空間,擴大了使用面積,坐看陽光、感受雨露、神速升值。這樣的利益分配有一點點公平嗎?”
5幢部分住戶的閣樓。事實上,一層居民與二層居民曾有過協(xié)議,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閣樓空間。但二層居民以“開窗通風”的名義,事先在屋頂留了尺寸統(tǒng)一的窗戶,并在街道的協(xié)調下達成窗戶的定制、出資共識。房屋建成后,二層居民在天花板上鑿洞,搭建樓梯通往閣樓。閣樓也因此成為一、二層居民之間的心結。攝影/本刊記者 王宇
在多位受訪者的印象里,從2016年到2017年,每次開會都是不歡而散,翻建卡在改造方案上,無法推進。
張偉還提出過另一個平衡方案:一樓可以圈占綠化帶形成“前庭后院”。但這一明顯不符合規(guī)范的做法,讓一樓居民不愿意接受。他們主張,閣樓是公共空間,應當架設公共樓梯直達,由一二樓居民平分。
事實上,為翻建方案爭吵兩年,是一段完全可以避免的彎路。因為無論是用閣樓、建地下室還是占綠化帶,在規(guī)劃上都是行不通的。
如果依照居民的設想搭建通往閣樓的樓梯,那么坡屋頂作為圍合空間,就具備了可出入、可利用的條件,坡屋頂因此形成了建筑空間。按照要求,需要計入建筑面積。地下室的面積計算也是同樣的道理。
而“三原”原則要求“原面積不變”,即房屋使用權證所載面積不變。要利用閣樓和地下室,必然會突破原有的建筑面積。
距離5幢不到5公里,同樣是城市的核心區(qū)域,南京秦淮區(qū)石榴新村的原地翻建是秦淮區(qū)政府主導的。在確定設計思路之前,首先考慮的就是規(guī)劃要求,由規(guī)劃和建筑設計專業(yè)人員引導、把控。
事實上,石榴新村出于安置需求,最終就增加了建筑面積,也改變了棚戶區(qū)建筑的原有高度。這表明,對于“三原”原則,并非只有機械遵守這一條路。
“‘三原’原則設立的初衷,是避免消險過程中侵犯相鄰人的合法權利。”秦淮區(qū)城市更新辦綜合計劃組組長、建設局副局長童承江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但他也強調,對“三原”的突破并非沒有邊界,“我們突破‘三原’的前提,是絕不侵犯周邊權利人的利益,也不觸碰紅線”。
設計方案:最敏感的博弈
讓所有住房都實現(xiàn)南北通透,這是張偉提出的另一個重建建議。24套老房里,除了5套公房,剩下的19套有11套是全南或全北朝向,南北通透的提議自然獲得這11戶的支持。張偉家自己也曾經(jīng)是全南戶型。
張偉自己在家畫起了草圖,嘗試各種“擺放”方式,最終,他又一次做出大膽判斷:將一梯三戶變成一梯兩戶,把四個單元變成六個單元。
張偉回憶,住在一樓的妻弟曾與他激烈爭吵,認為他不可能在住房面積不減的情況下,塞進兩個新增的樓梯間。
在所有的危舊樓原地拆除重建嘗試中,房屋面積變化是最敏感的問題。對此十分警惕的一樓居民許明回憶,自己曾在5幢的溝通會議上要求公示每套住房重建前與重建后的房產(chǎn)證登記面積,還提出工作小組應該事先約定好面積變動后的價格補差規(guī)則,面積每增加1平方米,按照5萬元的市場價補差,面積減少則按同價格受到補償。“張偉立馬否掉了這個提議?!痹S明回憶。但張偉卻對《中國新聞周刊》回憶,自己從未聽說過這個提議,否認更是無從談起。
2018年9月,許明致信寧海路街道辦事處,請求街道監(jiān)督工作小組公示房屋面積、簽訂補償協(xié)議:“這里的房子是各家的,是有房產(chǎn)證的,多得房的人沒有意見,少得房的人會有很多后遺癥??房價要事先協(xié)商好??幾十家房型、面積各不相同的舊房翻建,再加上老房子與新建格式也不一樣,再高明的設計師也不可能建成和舊房面積完全一樣的新房?!?/p>
虎踞北路4號5幢原是建于上世紀50年代的磚木結構小樓,由蘇聯(lián)專家設計,過去是高級工程師、領導干部的住所。2013年拍攝的照片顯示,老樓墻面吊頂脫落、樓板損壞,上下水管道破損漏水,電線裸露,還生了白蟻,安全隱患頗多。2014年7月,5幢經(jīng)南京市房屋安全鑒定處鑒定為C級局部危房。翻拍/本刊記者 王宇
張偉也清楚,每戶的面積絕對不能減少。為此,他口頭叮囑承接了5幢建筑設計工作的江蘇深遠建筑設計研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遠設計”)。
但就像用一塊舊衣料裁新衣,深遠設計負責人吳春霞深知,每一家都南北通透、不突破“三原”原則、不減少套內面積,同時做到這三點,是設計方案面臨的最大難點。
房子拆除重建后,雖然房產(chǎn)證顯示許明家的套內面積和建筑面積不減反增,許明還是懷疑自家的面積被侵占了。她的依據(jù)是,房子蓋好后,她到隔壁兩戶看過,其中一套原面積與她家相同,戶主是工作小組成員,許明覺得,他家重建后的套內面積看起來增加了不少,甚至比自家還大。
另一個讓人覺得難以公正處理的,是大幅的戶型調整。因是對門鄰居,陳毓芬與張偉曾在朝南空間的大小上有過博弈。陳毓芬女兒陳洱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她家的206室,套內面積72平方米,原本就南北通透;張偉家的205室,套內面積56平方米,是全南戶型。在最初按面積占比劃分南向空間的方案中,206室的朝南長度超過7.2米,而205室只有不到5.2米。但在隨后的方案中,陳毓芬發(fā)現(xiàn)自家的朝南長度只剩不到6.5米,而205室則變成6.65米。陳毓芬懷疑,張偉通過與設計公司的私下溝通,影響了設計方案。
吳春霞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當時,全南戶型的業(yè)主主張,在他們已經(jīng)讓出一部分南向空間的情況下,自家的南面長度理應比過去就南北通透的住戶大,因為后者只有一間屋子朝南。
居民出資主導的拆除重建,居民有各自的設計想法,設計公司如何滿足個體的訴求?負責秦淮區(qū)石榴新村項目的南京回歸建筑環(huán)境設計院(下稱“回歸設計院”)院長丁小梅告訴記者,原地拆除重建必然要面對設計方案帶來的利益調整,但這應該建立一套透明、合理的利益協(xié)調機制。調整若導致?lián)p失,可以按照市場價格補償;若帶來收益,也應該按照價格購買。作為第三方專業(yè)機構,與出資居民的互動應基于設計院提供的綜合方案,而不是任由居民直接介入設計流程,以個體訴求影響整體的利益分配。
按照拆除重建的通行做法,每戶居民的新房面積只能增加,不能減少。在另一個原拆原建的石榴新村項目里,免費增加的面積必須精準控制在建設成本允許的范圍內,且居民支付能力有限,按市場價付費獲得的面積也不能太多。
最終,在建筑物限高、消防規(guī)范、容積率、日照和綠化率等剛性約束下,回歸設計院根據(jù)居民原有住房面積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劃分出20個面積段,36種衍生戶型。
“設計行業(yè)習慣了在十幾萬平方米的項目里做四五種戶型,要在建筑面積2.45萬平方米的項目里做二三十種戶型,這是天方夜譚,但我們做到了。”回歸設計院董事長徐翔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在丁小梅看來,石榴新村的設計方案實際上是秦淮區(qū)政府與建設單位越城集團爭取居民簽約的有力工具。換言之,居民需要看到自己未來會被安置進怎樣的住房里,才能決定是否出資支持原址重建。更好的設計方案,意味著更早獲得更多居民的支持。
此外,居民的意向與訴求也確實會直接影響設計的走向。有多少居民會選擇原址安置,原址安置后又會選擇多大的房子?這就像“雞生蛋還是蛋生雞”,沒有居民的最終決策,設計方案也始終定不下來。石榴新村項目負責人黃煒煒說,哪怕只有幾戶居民的意向有變,都可能會導致整個方案從頭來過。
居民完成簽約后,設計方案基本確定,還需面向不同面積段的居民,有針對性地進一步征求意見,以便做出更細致的優(yōu)化調整。
“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
在拆除重建過程中,設計方案很重要,有效溝通也很重要。
秦淮區(qū)成立了由區(qū)委區(qū)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石榴新村城市更新危房安全消險改造指揮部”,秦淮區(qū)房產(chǎn)局、朝天宮街道辦事處以及負責該項目的越城集團形成“三駕馬車”,由機關干部擔任組長的8個現(xiàn)場工作組也進入石榴新村,保障與388戶居民的調查、溝通。最終,調查溝通工作持續(xù)了五個月,宣傳政策、答疑解惑,僅是居民議事會就舉辦了52次。
童承江告訴記者,面向居民溝通時,工作人員保持政策解釋口徑的一致性至關重要。過往的案例表明,居民的不信任,往往都是因為基層工作人員接受的培訓不夠,給出讓居民困惑的混亂信息所致。
此外,基于豐富的拆遷征收工作經(jīng)驗,越城集團董事長朱冬云深知,信息公開、透明的重要性怎樣強調都不為過。為此,他們引入信息查詢系統(tǒng),可以直接查看鄰居的戶型、面積等信息,確保石榴新村居民之間信息透明?!熬退隳悴还_,居民之間也會互相打聽?!敝於普f。
而在5幢,年輕的居民要上班、年老的居民要看病,即便想深度參與翻建工作,也缺少條件。張偉是始終不變的核心成員,但數(shù)位受訪者都認為,對他來說,首要目標是讓翻建能快速推進,居民個體的意見和訴求更像是麻煩。
5幢坐落于省化工小區(qū)北側,距離江蘇省政府直線距離不到1公里,是南京市的核心區(qū)。攝影/本刊記者 王宇
張偉曾對《中國新聞周刊》說,許多問題出現(xiàn),是因為居民不懂建筑方面的專業(yè)知識,又得不到解釋。但他不認為自己有能力和義務做出解釋。
在多位受訪居民的印象里,2018年7月的翻建工程工作小組改組,是一個分水嶺。在此之前,居民還能民主協(xié)商,但此后,最初由全體居民選出的七人小組縮減為五人,除了一位公房產(chǎn)權所有方江蘇省紡織集團的代表,以張偉為核心的工作小組變得愈加強勢,信息與決策也變得愈發(fā)不透明。
早在2016年底,許明就開始給寧海路街道辦事處寫信,認為居民不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申請由街道辦直接領導并組織實施5幢的危舊房改造。
察覺到工作小組權力集中,許明2018年9月5日、10月7日又給街道寫信,要求街道制止工作小組制定的“參與表決人數(shù)的80%同意為通過、未能參與表決者視為棄權”的決議規(guī)則。擔心翻建最終因缺少外部監(jiān)督而失控,在第二封信里,許明的訴求更加明確:撤回翻建申請;請求將翻建改為維修,由自己承擔房屋維修的所有費用。
成為試點,翻建加速
2019年3月11日,張偉以“人民來信”的形式,致信南京市規(guī)劃局信訪辦、南京市規(guī)劃局城中分局,請規(guī)劃局回復三個問題:第一,是否允許南入戶改為北入戶、四個單元改為六個單元?第二,室外路基不斷提高,雨水嚴重倒灌,是否可以抬高樓房絕對高度?一樓潮濕,可否采用架空防潮,地下室空間尺度如何把握?第三,二樓炎熱難耐,可否設計閣樓、老虎窗,隔熱通風?
2019年4月15日,南京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出具《關于張偉請求“虎踞北路4號5幢險房翻建問題”的行政告知書》。除了重申“三原”原則,告知書明確:建筑入口可以調整;架空防潮、閣樓、老虎窗,如涉及超出房產(chǎn)證載建筑面積和突破實測圖建筑絕對高度和體塊外框線,則不得設置。這也意味著坡頂空間不能設置公共樓梯、防潮層不能建地下室。
2019年5月,經(jīng)各區(qū)梳理報送,南京市確定了四個危房改造試點,虎踞北路4號5幢是其中之一。作為C級危房翻建項目,由市、區(qū)財政和產(chǎn)權人按照2:2:6的比例分攤翻建費用。5幢翻建自此提速。
此后,由市房產(chǎn)局牽頭的危房改造試點工作推進辦公室成立,政府指定鼓樓區(qū)房產(chǎn)集團的子公司為代建單位。2019年10月25日,全體產(chǎn)權人簽名授權委托下關房產(chǎn)經(jīng)營有限公司,實施辦理翻建工程申報、翻建施工、竣工驗收、換發(fā)兩證等全面工作。
2019年11月,5幢的居民陸續(xù)搬離,開始租房過渡,但陳毓芬遲遲未搬。“當時我們只看到自家的房屋設計平面圖,對房屋結構、工程造價這些關鍵事項一無所知,這些事情都還沒定的情況下,為什么急著讓我們搬家?”陳洱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許明贊賞陳毓芬在知情權得不到保障時拒絕搬家的勇氣。她出示的一張自家設計圖顯示,2019年11月22日,丈夫在設計圖上簽字,全家搬離。但這并不代表他們認同重建方案。許明希望看到整幢樓的平面設計圖,這樣可以確認每戶面積是否有不當增減。
吳春霞告訴記者,讓每戶居民在自家的平面設計圖上簽字,是她出于“風險防控”而采取的措施。但她不認為居民有權利拿到整幢樓的平面圖,因為這可能使本就計較面積增減的居民細察后生出更多事端。但她也曾在公開場合展示過,她表示,深遠設計曾在有住建部門和街道出席的居民會議上,用PPT展示過整幢樓的平面設計圖。
至于房屋結構,吳春霞認為,居民無權索要結構設計圖紙,也無權干預設計方在房屋結構設計上的決策,因為結構設計有專業(yè)的審核流程。
2020年3月,仍未搬離5幢的陳毓芬向寧海路街道、南京市房產(chǎn)局、下關房產(chǎn)公司發(fā)送《撤銷委托授權通知書》,稱此前的委托存在重大誤解,且被授權單位未明確房屋翻建流程、具體負責人及進度安排、所有事項不公開透明,故撤銷此前的委托,同時也不再授權委托業(yè)主張偉為代表的工作小組,要求此后一切事宜都需與陳毓芬本人聯(lián)系。
此時,已經(jīng)搬離5幢的居民十分焦灼。張偉說,為了推進翻建,他們采取了增設圍擋、搬一家拆一家等方式,迫使居民早日搬離。最終,在街道的介入和勸說下,2020年7月10日,陳毓芬搬離,搬家費用由街道墊付,比大部分居民晚搬離7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陳毓芬關心的工程報價,的確在居民全部搬離后發(fā)生變化。李芒記得很清楚,2020年7月初,因為一份文件需要產(chǎn)權人簽字,張偉找到她。簽字時,李芒問起按照1500元/平方米預交的翻建費夠不夠用?!拔矣浀盟f,不是的哦,3600元一個平方?!甭牭叫碌膱髢r,李芒心里“咯噔”一下。多位居民對翻建費在房屋拆除后變更心存疑慮,但已經(jīng)走到這一步,商榷的空間已經(jīng)幾乎沒有了。
2014年5月9日,虎踞北路4號5幢全體住戶就原地拆除重建達成一致。翻拍/本刊記者 王宇
施工過程中,許多居民希望進入工地監(jiān)工。作為101室公房的租戶,代敏發(fā)現(xiàn),自家的廚房沒有窗戶。在設計方案階段,代敏就發(fā)現(xiàn),兩戶合租的101室仍然共用廚衛(wèi)。因她強烈反對,方案為她增加了一廚一衛(wèi),但廚房沒有窗戶。為此,從設計到施工過程中,她曾多次與深遠設計的駐場員工交涉,得到的回復是“搞不了”。
吳春霞回復記者稱,為合租戶的獨立廚衛(wèi)需求調整方案已經(jīng)是“人性化設計”,給廚房留窗戶并非設計公司的義務。
談起5幢居民的質疑,吳春霞情緒激動。她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算上追加費用,整個項目收費34萬元,前后卻持續(xù)了三年,還要承受居民提出的不合理訴求,如果不能回應訴求,有些居民還會言語攻擊?!暗胶笃谖揖筒桓渌藴贤?,只和張偉對接?!眳谴合急硎?。
待解的難題
2022年5月,重建后的5幢交付了。
對于重建后的房子,張偉大體上是滿意的。借助對整個項目的把控,他得到了理想中的房子:原先全南的戶型改為南北通透,廚房和衛(wèi)生間朝北;戶型設計成“三段式”,不到60平方米的小房子終于隔出一間客廳。
還有一點是,大家曾經(jīng)達成共識不能用的悶層,終究成為了二樓住戶的閣樓。事后看,這是一個“留后手”的做法——在坡屋頂與二樓每一戶對應的位置,都留了窗戶。房子建成后,可以請裝修施工隊直接將二樓的天花板鋸開一個口子,在屋內架設通往閣樓的樓梯。
一名不愿具名的街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知道居民很可能會私自占用屋頂內部空間,在無法阻攔的情況下,他們只能反復叮囑施工方,“一定要把房屋的結構做好”,防止居民鋸開天花板后,出現(xiàn)安全隱患。二層居民為統(tǒng)一安裝的天窗自行支付9000元,而不計入5幢的建設總費用中。
房子雖沒有建地下室,但仍然建了架空防潮層??墒且粚雨幚洹⒊睗裆踔练闯舻膯栴}仍然存在。
雖然翻建了,但這棟樓還是需要安裝抽除積水的水泵,電費怎么分攤、電表怎么安裝,都沒有達成一致。還有一些尚未分配的公共區(qū)域何去何從,并無定論。
多數(shù)時候,張偉對5幢的拆除重建是滿意的:“我太太12歲就住在這里了,我是在實現(xiàn)我太太兒時的夢想!”
但他的妻子有時候也會想,因為翻建,住一樓的弟弟成了丈夫最激烈的反對派,兩家決裂;對門的陳毓芬從好鄰居成了“仇人”,兩家人在樓道里發(fā)生過肢體沖突,甚至還驚動了警察。
許明干脆搬了出去,寧可把新房出租,自己與老伴住進3公里外一棟昏暗、逼仄的老樓,也不愿與張偉家做鄰居。李芒還是住在10公里外的光華門,比起5幢的新房,那里又小又舊,可她覺得自己在那里過得更舒心。
房子建成了,鄰里關系還有待重建。
(文中李芒、張偉、許明、陳洱、陳毓芬、代敏均為化名)
發(fā)于2024.5.27總第1141期《中國新聞周刊》雜志
雜志標題:老房重建了,鄰里卻不愿意相見
記者: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