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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更新時間:2024-03-22 00:22:50作者:未知
溫州永嘉2024新市民積分入學、積分旅游、積分療養(yǎng)申請指南
一、項目條件
(一) 積分入學
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監(jiān)護人在永居住登記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新市民。申請入讀學段為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七年級),其中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對象為2018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的適齡兒童,申請入讀初中(七年級)對象為2024年小學應屆畢業(yè)生。
(二)積分旅游
在永居住登記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新居民。
(三)積分療養(yǎng)
我縣非公企業(yè)員工,在永居住登記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新市民。
二、指標歸屬
(一)積分入學
根據(jù)確定的具體學校和指標數(shù),按鄉(xiāng)鎮(zhèn)(街道)申請人積分的高低次序(其中東城、南城、北城三個街道合并排序),結合居住證登記地址和家長意愿就近確定就讀學校。
指標外其他符合入學條件申請積分入學的的新市民子女按其父母一方《居住證》登記地,由教育部門統(tǒng)籌安排就近入讀指定學校。
(二)積分旅游
2024年度新市民積分享受旅游景區(qū)門票免費指標320名,參加景點為永嘉崖下庫、麗水街、芙蓉古村、蒼坡古村、太平巖、十二峰、石門臺、陶公洞、埭頭古村。其中,全縣積分排名前160名的新市民享受景點一年(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門票免費政策,積分排名161-320名的新市民享受景點半年(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門票免費政策。在規(guī)定時限內,每個景點免費入園限1次,每次可再享免2名隨同家屬門票。
(三)積分療養(yǎng)2024年度新市民積分療養(yǎng)指標15名,全縣積分排名前15名的新市民享受縣總工會安排的永嘉楠溪江二日一晚療休養(yǎng)活動。
三、申報流程
四、受理窗口
五、特別提示
1.新市民積分指標體系(省級共性積分指標和永嘉個性積分指標)及手機端浙里辦APP“浙里新市民”積分申報操作方法,微信掃描下方二維碼獲取。
2.《永嘉縣新市民量化積分管理實施細則》,微信掃描下方二維碼查看。
3.請在規(guī)定積分申請時間內提交積分申請材料,申請截止日(5月13日)后提交的積分申請材料視為無效,無感賦分時間計算到5月20日,5月20日后由無感賦分產(chǎn)生的積分不納入本次積分應用總積分。通過手機端浙里辦APP“浙里新市民”自主申報的,請在申請積分后,務必申請積分應用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