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精神病人離婚如何分割財產(chǎn) 和精神病人離婚如何分割財產(chǎn)和遺產(chǎn)
2024-07-03
更新時間:2024-07-03 07:34:11作者:佚名
一、離婚撤訴注意事項有哪些
1、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jīng)過特別授權(quán)的委托代理人。
2、申請撤訴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強迫。
3、申請撤訴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即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quán)益,不得規(guī)避法律。
4、申請撤訴必須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xù)行使審判權(quán),訴訟即告終結(jié)。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nèi)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
二、離婚撤訴有什么后果
(1)原告撤訴后,等于離婚案件的審理屬于未訴狀態(tài)。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仍然視為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法院并沒有判離,那么原告還要再進行第三次起訴;
(2)原告撤訴后,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必須要過六個月。(如有新情況、新理由可不受六個月限制,但實際中新情況、新理由的舉證非常困難)
(3)原告撤訴后,可能涉及對方過錯的證據(jù)被毀損或收集離婚的新證據(jù)更加困難;
(4)原告撤訴后,雙方達成的離婚協(xié)議可能顯失公平性;
(5)原告撤訴后,本次訴訟程序終結(jié),如再次起訴,訴訟審理期限重新計算,無形增加離婚訴訟的時間成本。
原告的離婚撤訴申請,人民法院需要進行審查,但只要不存在侵害國家、集體、他人利益,也不存在脅迫的情況下,一般都會準許。但一旦撤訴所帶來的法律后果我們可以看出是存在一定風險的,一方增加當事人再次離婚的時間成本,而且另一方面增加了再次起訴離婚的難度。除了原告與被告和好的情形外,離婚撤訴還是不要輕易決定。
離婚訴訟撤訴,需要在判決宣判前直接向法院申請撤訴。是否準許撤回,由人民法院決定。如果在判決宣告之前,原告申請回避的,由人民法院決定是否準許撤訴。人民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jīng)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判決為缺席。